1、12018 年北海市市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须知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并理解以下事项:1.体 检 前 三 天 ,注 意 正 常 饮 食 、作 息 (不 熬 夜 、不 饮 酒 ,避 免 剧 烈 运 动 )。体 检当 天 在 采 血 、B 超 检 查 前 要 禁 食 8-12 小 时 ,采 血 、B 超 检 查 完 成 后 方 可 进 食 。2.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公告发布 2 天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产后 30 天内需报告体检实施机关、并于 5 个月内提出体
2、检申请,逾期不提出体检申请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已经怀孕的考生在体检前不主动告知体检实施机关怀孕情况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体检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书、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如体检前考生遗失体检通知书的,考生可先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凭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待体检结束后,本人携带补全的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实施机关现场验证。考生
3、必须按要求准时报到,并配合做好身份核验、抽签、缴交体检费等工作。4.身份核验前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拒不交出或隐瞒不交的,一经发现即作违纪违规处理。5.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本人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信息,包括姓名、联系 电话、受 检者签字、报 考职位、身份证号等。填写信息 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手术史的还须提供出院小结。6.考生体检时应配合体检医务人员进行,同时应放松心情,不要过于紧张2(精神紧张可能会对血压、心电图、心率等检查项目造成影响)。7.体检当天应衣着宽
4、松,不应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种装饰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着连衣裙、连裤袜。8.留取尿标本时,请尽量在尿胀时取中段尿液。女性体检前注意清洁外阴,以避免污染。女性经期不宜留尿检查,请在月经干净后三天再补检。9.妇科检查前请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检。10.近视者请自备眼镜。1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 压、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 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12.严禁打听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务人员、体检编号等保密信息。体检结果由体检组织机关告知考生,不允许个人查询体检结果。13.体检表中所列项目都要检查,不得漏检、弃检。14.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组。体检结束后,本 组统一集中后才能离开。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15.考 生 体 检 结 束 后 请 保 持 手 机 畅 通 ,体 检 结 果 将 由 体 检 组 织 机 关 电 话 通 知 。16.体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体检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