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职业技能竞赛参赛管理办法(试行)职业技能竞赛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助推器,通过组织参加各级教育、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既是培养提高我院师生职业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双师”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的重要途径,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学院参加各种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工作,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组织机构第一条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组 长:院长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成 员:实训教学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督导室主任、科技处处长、计财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院工会主席、各系(部)主任等。学院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设在实训教学部,实训教学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组。第二章 竞赛管理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级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第三条 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