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瓮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瓮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需要,培育一批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及贵州省颁发的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技术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技术等级的考试、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是公司生产岗位内从事操作、维护、保养等技术性岗位的从业人员(含聘用工)。第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考培分离、评聘分离原则,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第二章 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领导小组为鉴定、评聘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不同工种鉴定工作的开展,调整技能结构比例、评议鉴定考核结果、评判鉴定争议,审议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聘任。第六条 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