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卫计系统高层次培养和定向委培招生公告根据省卫计委和县政府有关文件,我县决定培养 52 名磐安籍卫生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培养对象:2018 年磐安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及补助经费(一)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 30 人1.定向培养:被第一段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且签订回磐工作协议的,按被录取者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培养 30 名。2.紧缺专业(下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口腔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康复学、护理学、预防医学、精神卫生等专业。3.学费补助:每学年 2 万元,五年制共补助 10 万元。符合1
2、、2 项条件的在校生,可享受同等助学补助 10 万元/五年。(二)定向委托培养基层卫生人才 22 人委托学校 专业选考科目(至 少 一 门符 合 )层次 学制 名额学费补助(人) 工作机构 最 低 服务 年 限临床医学5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口腔物理、化学、生物普通类提前批五年1公立医疗机构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化学、生物、历史普通类提前批五年3公立医疗机构杭州医学院 儿科 物理、化学、 普通类 五 24.6 万元/5 年公立医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2学 生物 提前批 年 疗机构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杭州医学院预防物理、化学、生物普通类提前批五年1公立医疗机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普
3、通类提前批三年102.6 万元/3 年公立医疗机构五年合计22三、招录与招聘按照“填报志愿择优选拔签订协议定向培养” 的程序,实行“招生与聘用并轨 ”。(一)招录1.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程序(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程序:填报志愿、被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2)7 月 25 日前考生执录取通知书和高考成绩证明到县卫计局办公室报名、登记备案;(3)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4)确定培养对象,向社会公示;(5)签订 定向培养协议 ,发放助学金。(6)毕业回磐就业。2.定向委托培养基层卫生人才程序(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用程序填报志愿,定向的大专与本科在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提前批录取),时间根据全
4、省统一安排。3(2)考生只能 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选院校和专业,否则志愿无效。高校按本县招生计划 1:1.2 比例,将考生名单反馈给县卫计局。(3)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者向社会公示 3天。(4)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5)委托培养学校录取,名单抄送县卫计局、县人力社保局备案。(二)招聘入编1.考生如期毕业,回磐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签订事业单位人员就业协议。2.参加三年规范化培训(护理专业除外),取得合格证书;3.考生必须在毕业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招聘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培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不予入编,解除就业协议。4.定向培养考生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均视为违约行为。(1)不回磐安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2)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3)毕业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违约者应当返还各级政府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规范化培训经费以及支付违约金(具体在培养协议、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有意者向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咨询和预报名。联系电话:84661354,84661697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4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