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的写作一、述职报告的性质和特征 近几年来,我国进行干部体制改革,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干部聘任制。受聘的干部或由选举出任的干部,在一定时期内,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其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于是逐步形成一种新的应用文体,称为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向主管领导部门、人事部门或选区的选民,或本单位的职工群众,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工作实绩、问题和设想的自我述评性的报告文书。 这是促进和监督干部忠于职守,组织、人事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干部,克服用人上、看人上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干部的政策、思想水平的有效工具。 述职报告,最初曾用“ 总结” 或“ 汇报” 的形式出现,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体式,其主要特点是:自述性、 自评性、 报告性。 所谓自述性,就是要求报告人,自己述说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 因此,必须使用第一人称,采用自述的方式,向有关方面报告自己的工作实绩。 这里的所谓实绩,是指报告人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做了些什么事情,完成了什么指标,取得了什么效益,有些什么成就和贡献,工作责任心如何,工作效率怎样,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