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度广州市越秀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后复核的通知一、复核时间(按报名序号编排)(一)06378-066572018 年 11 月 12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二)06658-070842018 年 11 月 13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三)07090-076462018 年 11 月 14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四)07651-083052018 年 11 月 15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五)08316
2、-093832018 年 11 月 16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六)09467-111272018 年 11 月 19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2、复核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会计专业服务大厅(广九大马路 4 号 1 楼,83848773)三、复核资料(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签字的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1 份(该表如遗失、漏打等,可登录:http:/:81/ksbm/usercxbmb18_z.jsp 补打)。(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
3、位公章)1 份。(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 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1内地居民户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使用其他类2型证件、证明一律不予受理;2.现役军人使用军官证或军人身份证明;3.香港、澳门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4.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境外学历和现场审核人员对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存疑的,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考生信息表有填写的提供)。(六)填写代办委托书1 份、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 份(需代办的提供)。上述资料均以 A4 纸打印或复印。4、证书发放:中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资格复核通过考生领取证书事宜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考试信息网” ( http:/ 。5、注意事项:凡逾期未提交复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附件:1.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2.代办委托书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2018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