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萃路与环城大道西南角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发包文件发包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 宣城市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8 年 10 月 24 日 目 录第一章 发包公告 .2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5第三章 开标 .9第四章 评标 .10第五章 定标 .11第六章 合同范本 .1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和内容 .20第一章 发包公告1. 发包条件本发包项目风萃路与环城大道西南角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编号:k20181027)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投资,发包人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2. 项目概况与发
2、包范围2.1 风萃路与环城大道西南角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80 亩,高程初步确认在 35.5 到35 米不等,填方量约 11 万方(靠环城大道侧 50 米需刷坡) 。概算约 104.5 万元。 (具体以测绘部门测量为准) 。 本项目不设运距。土方作业需对主要出入口做硬化处理,配备必要的冲洗设备,服从交警、城管、建设局等部门管理。开发区范围内土方作业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1、开发区土石方平整报价不分土方和石方,请各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综合报价。1.2、进出场施工便道由施工方自行施工完成,价格含在土方报价中,不另行计算,请各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综合报价。1.3、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工
3、程量增减进行调价索赔。1.4、开发区项目必须服从交警、城管等部门统一要求,相关手续及费用等由投标单位自行办理。1.5、结算方量以开发区年度测绘服务单位测绘为准,中标单位如对测绘成果有异议,请在测绘成果提交 5 日内自行举证成果(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盖章确认) ,如举证结果反映存在重大错误,开发区可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对上述两份成果进行鉴定,并对错误的测绘或施工单位一次性处罚 5000 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2.2 计划总工期为:40 日历天;2.3 本项目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9.5 元每立方米。 2.4 质量标准: 合格 。3. 响应人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备: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
4、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5. 发包文件的获取(非网员制)5.1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下载发包文件及附件;5.2 发包文件领取方式:本项目采用非会员制在线下载发包文件及附件;5.3 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5.4 响应人应在 2018 年 11 月 2 日 15 时 00 分前将响应保
5、证金,从响应人账户(不得从响应人一般账户、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等)电汇或转账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为准) 。账户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账 号:26101010210002035880449906. 响应文件的递交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 15 时00 分,地点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发包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 胡工、
6、程工联系电话:0563-2626928、0563-2612917发包代理机构:宣城市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 10 楼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30131002018 年 10 月 24 日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1 发包人 详见发包公告1.1.2 发包代理机构 详见发包公告1.1.3 项目名称 详见发包公告1.1.4 建设地点 详见发包公告1.2.1 资金来源 详见发包公告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发包范围 详见发包公告1.3.2 计划工期 详见发包公告1.3.3 质量要求 详见发包公告1.4.1 响应人资质条件
7、详见发包公告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5.2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5.3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1.5.4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的 10%缴纳,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招标人出具证明到宣城市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非投标保证金账号,请投标人勿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此账号):单位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号:34001758608050542784;开户行:建行状元路支行。联系人:胡工 电话:26261
8、791.5.5 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提交详见发包公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发包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合同签后送至发包代理处退还响应保证金。 2.2.1 响应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 3 日前提出。投标人同时将疑问电子版发至 ,并电话 0563-3013100 确认。2.2.2发包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式 书面形式 网上发布网址:http:/3.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文件封面;2、 投标书目录(自编目录) ;3、投
9、标书(附件一)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书(附件二、三) ;5、完成本项目的保证措施,包括项目管理及机械设备的配备,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附件四)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五) ;6 、资格审查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在开标时手出示)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除授权委托书以原件为准,其它材料皆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并将以上材料装入投标文件内。如当地未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须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7、发包文件要求响应人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 3.2.
10、1 响应有效期 30 日历天3.3.1 响应保证金 详见发包公告。3.4.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3.4.2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为一正二副。4.1.1 响应文件的装订、包装密封及要求(1)响应文件用胶装或订书机装订完整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并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字样。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均应加盖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4.1.2 响应文件的标记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发包人名称,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4.2.1
11、 响应截止时间 详见发包公告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 52 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梅园路 52号)综合楼四楼开标室6.1 中选公示地点(或网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7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7.1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至响应文件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7.2响应企业如因在响应期间法人代表变更、注册地点变动、营业执照变更等原因造
12、成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等关键证件上的基本信息出现不吻合或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在当地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等待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能通过。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80%向发包代理机构缴纳发包代理服务费(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计取) 。注: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7.3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前按月支付,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 50%,提交合格的竣工决算书后支付至完成工
13、程量的 80%,剩余工程款待审计后 14 天内付清。7.4其他要求如下:(1)中标通知书下发后第 3 天(节假日除外)必须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订工作,否则做废标处理并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资格由下一名递补;(2)投标单位进场后每天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台挖机现场作业,业主方现场清点机械,机械少于规定要求发现一次罚款 2000 元,三次及以上业主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工期延期一天罚款 1000 元,五天及以上业主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特别说明: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该项目场地平整, 投标书必须出具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招标范围:施
14、工图所示内容。6、进出场便道由中标方自行解决。7.5本次工程量确认方法如下:以场地内挖方计量。 (其中部分土方需运至墩山路与长桥路交叉口长晟科技项目场地范围内,具体高程由业主决定,并整平,其余方量弃土场自行解决,但严禁倾倒在铁山路-科技路-宣兴路-西城路合围区,违者业主方可直接解除合同)注:发包人及发包代理机构对本发包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第三章 开标1、开标1.1 开标会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所有投标人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1.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参加开标
15、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1.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1.3.1 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是否符合本招标说明各条款规定;1.3.2 查验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1.3.3 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3.4 经确认无误后,当场开标。1.4 投标文件的审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或废标处理。1.4.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和密封的。1.4.2 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的。1.4.3 投标人在开标时不能出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1.4.4 投标文件对发包文件的主要精神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工程名称错误的。1.4.5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1.4.6 互相抄取标书的。1.4.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4.8 未按发包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4.9 报价必须为电脑打印,手写直接作无效标处理。1.4.10 经评委认定的其他无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