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舱服务部乘务长述职实施方案一、目的为落实公司践行“三严三实” 、建设“三长”队伍任务要求,帮助乘务长明确带班管理工作职责、能力素质要求,通过乘务长自我陈述和评委考评,结合乘务长绩效表现对其工作完成情况和个人能力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认识和改进不足,提高乘务长综合管理能力。二、 评委组成:由乘务评审委员会成员担任评委,至少 7 人。 三、 述职准备会:在述职开始之前召开,由相关乘务分部向评委介绍述职乘务长资质和个人总体表现情况。四、述职程序: 1、抽签。述职前 10 分钟完成抽签。 2、述职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包括以下 4 个环节: 第 1 环节(15 分钟)个人述职。
2、占总成绩 40。 述职主要内容包括:(1)年度个人主要工作事项及完成情况;(2)客舱安全管控具体实施办法;(3)如何提升服务短板;(4)如何提升旅客满意度。第 2 环节(1-2 分钟)抽读广播词一篇。占总成绩10。第 3 环节(15 分钟)评委自由提问,述职乘务长作答,题目涉及一般性问答题和情景问答题,无准备时间。一般性问答题重点考察乘务长的思想状况、安全及服务意识、个人职业规划、团队合作意识、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对乘务长岗位的认识等;情景问答题重点考察乘务长在特殊情况下的处置能力、对乘务组整体安排与组织、协调能力、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置原则等。此环节占总成绩50。 五、评分及分数统计:1、评分:述职者回答完毕后离场,评委组根据评分表上所列内容及述职者现场表现给出相应分数,打分采用百分制。 2、分数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述职者得分。3、按照总分情况核定考核结果:100-95 分为 A+,94-90 分为 A;89-85 分为 B+,84-80 分为 B;79-75 分为 C+,74-70 分为 C;69 分以下为 D。六、述职结果运用:在乘务长述职结束后,由各乘务分部参考乘务长航班及日常表现,结合空勤绩效方案 2.7.4 客舱经理(带班乘务长)关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乘务长的个人主要优点和不足之处进行点评,提出改进建议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