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幼儿园保管工作制度 幼儿园现金管理制度 幼儿园现金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所发生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需通过出纳岗位人员办理。 二、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购买各种物品领用现金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含1000元),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用支票结算。 三、出纳人员按现金账户设置现金日记帐。出纳岗位人员依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按挨次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要做到日结月清,正确无误。 四、现金收入应当准时存入银行,不得随便坐支。库存现金的金额应掌握在核定的库存限额(10000.00元)内,也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对于超限额的现金应准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必需存入保险箱,并妥当保管保险箱密码以及钥匙。 五、出纳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现金,按实登记现金结存表,并与现金日记账结余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库存现金有余缺状况,应先作暂存或暂付款入帐,待查明缘由后依据单位领导的处理打算准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