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 89 号)编制该制度。第二条 为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编制该制度。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渭南卤阳湖庆港天然气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内所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二章 职 责第一条 重大危险源源长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为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二条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核销。第三条 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第四条 组织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