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规模养殖场十二项管理制度(一 ) 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二、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三、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四、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五、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六、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 、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