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本细则作为各质检组长对质检员考核时考核参考标准用。一、检验员质量考核细则(一) 因错检/漏检导致产品不合格流入下道工序成品库或出厂的评判标准:1、 由检验员错漏检造成的销售退回按50元/件处罚,批量按100元/批处罚2、 产品审核、内部复查及入库(包括发桥总成)后发现的不合格品视同销售退回。3、 本车间发现的错漏检按5元/件处罚(指单件发生),由于外观原因不影响使用流入喷漆或流出本车间但未入库的按10元/件,影响装配和使用性能流入喷漆或流出本车间的按20元/件处罚。(抽检工序若此件有作抽检但未发现问题流入下道或出厂或未按规定频次导致漏检的作同样处理,因此要求各质检员对抽检工序严加管理)4、 因互检工作不到位,导致上道错漏检流入下道工序的,此道检验员和互检员应负连带责任,并按错漏检处罚。(根据质量管理系统人员考核制度)3.3条款。本项考核目的是希望通过质检员对操作工的控制,使操作工树立起良好的质量观念(二) 批量质量事故:因检验员未按规定项目及检验频次要求认真首检、巡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未及时发现的,责任检验员按每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