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暂行办法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决策部署,科学考核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情况,进一步促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我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实际,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陕西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培育企业主体,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质量,推进县域工业化的要求,建立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经济指标监测考核,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近期和长远相兼顾,强化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中的责任,努力将县域工业集中区建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区、全民创业的活跃区、新型工业化的示范区。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经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审核,报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三、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指标以经济发展指标为主,重点选取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速、实缴税金、实缴税金增速、期末从业人数、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