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07年6月28日陕价行发200783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其基准价应根据2007年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计费额处于表中两个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