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贸市场计量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本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维护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市场应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内的计量管理和投诉受理工作。3、市场应当建立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方便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4、市场应当在商品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经过计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等复验计量器具,为消费者复验商品提供便利。 5、经营者应当加强计量器具的使用管理。不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发现计量器具异常,应当及时与市场管理部门联系;对性能不稳定、示值不准确、故障率高的计量器具及时进行更新。6、现场交易时,经营者应当明示计量单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