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八、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许可1.服务指南完整版序号 要素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完整版(参考)1 服务指南编号2 服务指南名称因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许可3 发布日期 2017-09-014 实施日期 2017-10-10 5 发布机构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6 适用范围本服务指南规定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及相关办理内容。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法人或其他组织。7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8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国务院令第591号)第
2、十二条。3、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令第9号)第五条9 受理机构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10 决定机构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委员会11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12 申请条件13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14 申请材料目录1.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2.港口建设项目概况;3.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4.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5 申请接收 http:/ 办理基本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查港航处港口部门经办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批复或转报上级审批17 办理方式
3、窗口办理18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45日。承诺时限:21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和评价机构修改评价报告时间)。19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20 审批结果出具的关于同意通过XX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文件。21 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22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3 咨询途径网上咨询:窗口电话咨询:023-88320687业务科室咨询电话:023-8832068724 监督投诉渠道1. 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电话:960162. 重庆市南岸区交委:023-8832
4、068725办公地址和时间重庆市南岸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南岸区金山路17号;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26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23-8832068727流程图(见附录1)28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见附录2)、常见错误示例(见附录3)、常见问题解答(见附录4)3.流程图(附录1)危险货物作业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许可流程图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区港航管理处港口部门经办人审查(时限:10工作日)申请人提出不予受理告知理由不属于本单位职权的符合条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重庆市南岸区运管所大厅办事窗口(时限:1个工作日)更正或补齐材料不同意同意处领导作出准予许可或转报上级审批或不予许可决定或(6工作日)准予许可的,制作批复文件或者转报上级审批(3工作日) 制作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3工作日)专家评审组现场踏勘(不计时限)港口部门负责人审查(4工作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