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重要提示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2年3月3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427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1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2、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3、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以“每三年为一个单位运作周期” 的滚动方式运作(参见基金合同中相关内容)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精选风险资产品种进行投资,力争持续稳定地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组合收益。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不保证本金安全,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4、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目 录一、绪 言 .1二、释义 .2三、基金管理人 .7四、基金托管人 .16五、相关服务机构 .21六、基金的募集 .62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63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4九、 基金的投资 .75十、基金的业绩 .91十一、基金的财产 .94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95十三、基金的收
5、益与分配 .100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102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5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106十七、风险揭示 .112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6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18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42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7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60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63二十四、备查文件 .164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1一、绪 言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
6、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7、,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二、释义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
8、: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基金合同: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10、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3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
11、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
12、3、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其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4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13、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2、单位运作周期: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本基金上一
14、个单位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的 3 年的期间,为本基金的单位运作周期33、单位运作周期起始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本基金上一个单位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单位运作周期起始日34、单位运作周期到期日:单位运作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单位运作周期届满日35、折算日:单位运作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36、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3
15、7、目标价值:在单位运作周期到期日,本基金累计资产净值力争达到的最低目标,等于单位运作周期期初的资产净值加计此单位运作周期内本基金的累积分红之和38、CPPI:指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39、TIPP:指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540、日/天:公历日41、月:公历月4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43、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44、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4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46、开放时间:
16、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47、 业务规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4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5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
17、额的行为5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5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5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55、元:指人民币元5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财通多策略稳健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18、新招募说明书6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57、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58、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59、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60、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6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19、6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6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6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6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66、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6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