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登封市石道乡颍福花园西华庭基础设施(附属)工程设计 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登招【2017】074 号招 标 人 : 登 封 市 石 道 乡 人 民 政 府招 标 代 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七年八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总则 .82招标文件 .104投标 .135开标 .146评标 .157合同授予 .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9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1、评标方法 .202、 评审标准 .2
2、02.1 评审标准参照本章附表内容 .223、评标程序 .22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2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3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三、授权委托书 .35四、投标保证金 .36五、技术文件 .37六、项目管理机构表 .38七、资格审查资料 .40八、 原件的复印件 .44九、其它资料 .453第 1 章 招标公告4登封市石道乡颍福花园西华庭基础设施(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登封市石道乡颍福花园西华庭基础设施(附属)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
3、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登招【2017】074 号2.2 项目名称:登封市石道乡颍福花园西华庭基础设施(附属)工程设计2.3 项目地点:登封市石道乡2.4 资金来源:财政2.5 计划服务周期:20 日历天2.6 招标内容:石道乡颍福花园西华庭基础设施设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每日上午 9
4、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4.2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审计报告(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完税凭证(近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由社保机构近期开具)、劳动合同;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
5、成册)叁份;被委托人持身份证现场报名。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5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上午 09: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建设信息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地址:登封市石道乡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13137946789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
6、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封项目部地址:登封市守敬路中段环保局向南 50 米路西三楼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837883 18737171488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地址:登封市石道乡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13137946789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郑州市正光路行署国际广场 C 座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28378831.1.4 项目名称登封市石道乡颍福花园西华庭基础设施(附属)工程设计1.1.5 建设地点 登封市石道乡1.2.
7、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1.3.2 计划服务周期 20 日历天1.3.3 最高限价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十七日前向招标代
8、理机构提交,招标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1.11 分包 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7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19 日上午 09: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
9、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前交纳(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其转出凭证必须装订投标文件中。缴纳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账 号:371 902 715 710 1578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
10、要求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地 方 应 加 盖 公 章 的 证 明 材 料 应 加 盖 投 标 人 公章 , 由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份数共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需附电子版 U 盘一份,为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扫描件,扫描件要求 PDF 格式。)3.7.5 装订要求 胶装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开标地点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
11、设局六楼)5.2 开标程序 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9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个7.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7.3 验收要求 项目验收方式以通过终审评审为准。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及标准收取;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 300 元,售后不退;4、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9开标时,
12、招标人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者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10登封市域以外异地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成立分公司,并有分公司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结算主体。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13、.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 项目建设内容、服务周期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不适用本工程,本条内容取消。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
14、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