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主讲人:婚姻法继承法第一节 婚姻法基本制度 一、结婚与结婚效力 家庭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收养关系而发生的,由一定范围内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一)结婚的条件 1、法定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均无配偶 2、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患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一、结婚与结婚效力 (二)结婚登记 1 .我国实行登记结婚 经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始确立夫 妻关系。 2.结婚登记机关 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 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3.办理结婚登记不得代理 婚姻自结婚登记机关批准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1. 无效婚姻 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5)未依法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案 例 甲(男,22周岁),为达到和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而办理了结婚登记。两年后,甲乙感情破裂,乙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