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订单式”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校企合作办学,落实“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做好订单生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建立“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我校需求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前订单式培养模式,根据订单培养人数确定专业招生计划。二、管理办法1、确定订单培养合作单位。教务科负责确认订单教育单位,向招办、学部提供订单教育用户方的名录、基本情况、岗位需求(数量与规格)以及对应的专业与课程要求等相关信息。2、各专业教学部根据教务科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自身专业的实际状况,确认自身承接订单教育项目的能力,确定是否承接订单教育项目。各专业教学部对确定承接的订单教育项目,向教务科提交立项申报书,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3、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双方依据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及岗位要求,共同制定和修订定专业教学标准,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有效的组织实施。教务科负责同订单教育单位订立订单教育项目协议书。4、校企双方共同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师资队伍由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