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西欧封建采邑制度 西欧采邑制是西欧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之一。采邑原指西欧中世纪早期国王封赏给臣属终身享有的土地。采邑制度改变以前无条件赏赐贵族的土地做法,实行有条件的土地分封,得到封地的人必须为封主服兵役,而且不能世袭。一、西欧封建采邑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在查理马特任墨洛温王朝宫相时,出于战争的需要,不断扩充自己属下的封臣,并向他们封赐一块土地作为采邑,以保证他们的生活和提供服军役时的马匹及武器装备。加洛林王朝时采邑制大为发展,不但国王封赐采邑,许多大封建主也分赐采邑给自己的封臣。作为采邑封赏的主要是土地,但往往也包括伯爵等国家官职和教会职务。同时,逐渐形成了采邑制的一些惯例。受领采邑者必须服军役,如果封臣不履行军役义务,则采邑应该收回。受封采邑享用期以封君或封臣在世时为限,双方任何一方死亡 ,采邑都应交回,也就是说采邑是不能世袭的。但得到采邑的封臣都力图把采邑变成自己世袭占有的土地。后来随着加洛林王朝的衰落,采邑世袭已成为不可阻遏的趋势。转化成为世袭领地的采邑,习惯上称作封土(英文feoff,拉丁文feo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