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查。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组织业务骨干参与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殊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财政部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二、审计目的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