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办事指南一、管理依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增管理制度的通知。二、提交资料(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总体方案备案提交资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总体方案备案表;2、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核原件)。(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分期方案备案提交资料:1、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分期方案备案表;2、有分期规划总设计平面图的,须提交本期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核原件)。三、办理程序(一)开发企业向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提交以上资料,并由政务办理中心核验资料原件;(二)市城建开发办核实资料;(三)市城建开发办发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 发建设总体方案备案材料收悉书” 或“ 房地 产开发项目开发建设 分期方案备案材料收悉书”。(对资料提交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并予以退件。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办结。申报窗口:市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 7 号窗口窗口电话:63672127咨询电话:63870288 63712771承办机构:重庆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