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异地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证明办事指南一、事项类别社会保障二、办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 号)二、关于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核查认定问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不具备人事档案调转条件的,由人事档案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其人事档案及视同缴费年限进行核查认定,由待遇领取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其养老金进行核定和发放。三、办理对象及范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申办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六、申报材料个人档案七、办理流程- 2 -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做出证明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理九、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十、联系方式1.受理、办理/审批机构名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3 号 邮编:110000 办公时间:8:30-17:003.联系电话:22719554 电子邮箱:无 监督电话:2253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