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博乐市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有效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陶涛副组长:王爱杰 张晓玲 孙新民 孙鑫组成人员:刘环环 沈玉红 王文英 蒙根 王丽莎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