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办事指南十六.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038214 上传时间:2018-11-2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60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交通厅办事指南十六.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四川省交通厅办事指南十六.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四川省交通厅办事指南十六.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四川省交通厅办事指南十六.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四川省交通厅办事指南十六.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0.船舶制造、维修资质认定20.船舶制造、维修资质认定服务指南一、法定依据(一)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2 年 7 月 27 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1 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从事船舶设计 、制造和维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资质管理的规定,向市(州)级以上航务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接受航务海事管理机构的技术监督管理”;(二)交通部关于乡镇船舶设计、修造和检验的暂行规定(87交船检字 709 号)第九条:“乡镇船舶修造厂 应经省船舶检验处,按照本规定的附件关于乡镇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的认可办法的要求,进行核 查认可,并发给“乡镇船舶

2、修造厂生 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后,方可从事认可范围内的船舶修造业”。二、申请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以及与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二)具备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和试验检测设备;(三)具有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四)具备船舶生产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章和制度。三、申请材料(一)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资质证书申请表1 份;(二)工商营业执照资格以及与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证明;(三)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和试验

3、检测设备证明;(四)具有所申请船舶生产等级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证明材料;(五)船舶生产的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证明材料;(六)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章和制度证明材料。四、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递交申报材料;(二)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 可的,向申请人发放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制造、维修资质认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办理时限(一)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二)承诺期限:10 个工作日(现场核查认可 20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六

4、、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无。七、审批决定证件关于颁发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证书的通知八、数量限制无九、联系方式(一)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四川省青羊区草市街 2 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028-86938090(二)网上办事大厅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三)投诉电话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28-96960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3638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028-85525217十、注意事项无20.船舶制造、维修资质认定格

5、式文本和示范文本一、申请表格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制造、维修资质证书申请表年 月 日企业名称地 址邮 编电话号码法人代表申请船舶生产等级及现有设施设备情况(按“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填报)姓名 年龄 职务 职称 备注技 术负责人技 术人 员检 验人 员主要电焊工曾生产船 舶情 况二、申请表格示范文本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制造、维修资质证书申请表2015 年 4 月 13 日企业名称 华西造船厂地 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石小路 120 号邮 编 400420电话号码 0833-55555666法人代表 李三申请船舶生产等级及现有设施设备情况(按“四川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

6、价方法”填报)申请三级类钢质船舶生产企业电焊机 20 台氧气瓶 20 个钻床 2 台打气泵 2 台姓名 年龄 职务 职称 备注技 术负责人 赵三 50 副厂长 高工王五 30 副主任 助工技 术人 员李四 28 质检员 助工检 验人 员王强 41 焊工主要电焊工曾生产船 舶情 况59 米自卸船60 米货船65 米餐饮趸船三、审批决定证件示范文本20.船舶制造、维修资质认定流程图(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0 个工作日)厅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和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书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具体原因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现场核查(限 10 个工作日,不算在承诺办结时间内)审批处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 5 个工作日)承办人打印证书、制作决定证件(限 2 个工作日)厅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决定证件(限 1 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转外审批处负责人作出审批决定(限 3 个工作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