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 湖州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内部资料注意保管湖州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简 本 )(征求意见稿)市 农 业 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二一八年十一月23湖州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2018 年 11 月 日修订) 目 录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2.2 市指挥部职责2.3 成员单位职责2.4 技术咨询机构3、灾害分级3.1 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3.2 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3.3 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4、预警和预防机制4.1 监测与报告4.2 灾害诊断4.3 风险评估
2、4.4 预警预报44.5 预防控制5、应急响应5.1 先期处置5.2 级应急响应5.3 级应急响应5.4 级应急响应5.5 级应急处置程序5.6 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程序5.7 应急响应终止6、保障措施6.1 组织保障6.2 物资保障6.3 资金保障6.4 技术保障6.5 人力保障6.6 宣传演练7、后期处置7.1 善后处理7.2 社会救助8、奖励与责任追究9、附则9.1 管理与更新9.2 解释部门9.3 实施时间51、总则1.1 编制目的农作物生物灾害是指在较大的地理区域内能够暴发流行,对农作物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害生物灾害。为有效预防、控制农作物生物灾害危害,提高农业生物灾害处置能力
3、,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植物检疫条例 、 农药管理条例、 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 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植物及农业部、省政府公布的外来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其他突发性病虫的暴发和流行,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行动。1.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立足预防,对苗头性、
4、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范于未然,把灾害控制在萌芽状态。(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处置。(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6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4)规范有序,提高效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程序,讲究工作方法,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能。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
5、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湖州海关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市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县、区级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应急防治预案,并报省、市防治指挥部备案。2.2 市指挥部职责(1)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力量对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进行应急处置。(2)向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有关农作物生物灾害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3)负责对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制订
6、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对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4)对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在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新闻媒体采访等有关事宜。(6)对农作物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本预案。2.3 成员单位职责(1)市农业局:负责制订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的技术方案;组织并检查、督导农作物生物灾害封锁、扑灭和预防控制的实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植物检疫疫情实施封锁和解除封锁等建议;按规定确认植物检疫疫情,并向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经授权后发布植物检疫疫情信息;提出灾害应急
7、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补偿等费用和灾情损失的评估;做好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做好农药相关管理;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应急物资储备专家论证会结果确定下一年应急物资储备名单和数量。(2)市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宣传报道口径,正面引导舆论;组织协调农作物生物灾害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报道;协助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知识宣传。(3)市发改委: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计划安排,维护市场价格秩序(4)市环保局:负责参与消除农作物生物灾害对环境造成的危害。(5)市科技局:负责立项并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技术攻关。(6)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的维护,协助做好公路
8、检疫检查。8(7)市民政局:负责对因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8)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包括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物资储备等经费足额,协调监督应急处置经费的使用。(9)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应急防治物资的运输保障,协助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等工作。(10)市供销社: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防治物资的储备、供应及调剂等工作。(11)市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趋势的预报,以利做好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治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12)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疫区内的卫生防护、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13)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
9、经营活动。(14)市质量技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15)湖州海关:负责出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口岸检疫工作,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国外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2.4 技术咨询机构 市指挥部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市农业局负责组建。专家委员会以从9事农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等工作的专家为基础,由市农业行政管理、农业推广、科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为:(1)向市指挥部提出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预警,为启动本预案提供技术咨询;(2)提供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参谋;(3)提
10、出并实施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技术的攻关研究;(4)研究分析成灾原因,提出恢复农业生产的建议意见。3、灾害分级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农作物生物灾害的性质、种类范围及危害程度等,将灾害分为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 级别(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3.1 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省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 25%以上,控制难度极大的;(2)发现从国外、省外传入我省或我省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估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3)其他特殊
11、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3.2 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市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 25以上,控制难度大的;(2)发现从国外、省外、市外传入我市或我市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或10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大、高度危险的;(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3.3 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一个县区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 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2)市内有一定发生范围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
12、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大、危险较高的;(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4、预警和预防机制4. 1 监测与报告建立健全以各级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市、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危险检疫性病虫监测预警网络。负责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及外来有害生物的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鼠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机构在作出诊断后 2 小时内应将结果报告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立即报请市农业局,经市农业局确认后在 6 小时内上报到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厅。农作物生物灾害紧急情况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报告包括灾害类型、发生时间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