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忻州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保持学院安全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1.2 目的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置学院各类突发事件,保证正常的教学等工作秩
2、序和师生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安全稳定、和谐有序地发展。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及地方性相关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上级和
3、地方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省教育厅、地方政府及学院的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稳定的制度规定。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4.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涉及学院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群殴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政治性活动、传教、传销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袭击伤害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1.4.2 暴恐安全
4、类突发事件包括犯罪分子对师生持刀行凶、实施暴力侵害事件,师生收到恐吓电话、短信和危及安全稳定的可疑信件、包裹等物品事件,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环境发现危及安全稳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事件,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环境发现危及安全稳定的可疑分子作案事件,以及暴恐分子针对师生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采取绑架、暗杀、爆炸、撞击、劫持、扣押等恐2怖手段,企图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所发生的恐怖主义事件,其他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1.4.3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炭疽、伤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 H1N1 流感、肺结
5、核、肝炎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4 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教学、生活、建筑设施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煤气、大型压力容器发生爆炸等事故,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品失窃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以及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和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
6、生灾害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1.4.5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和学院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作弊违规事件。1.4.6 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的作用,依靠全院师生员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危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院党政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及各
7、单位党政负责人要第一时间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充分依靠广大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等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单位和全院师生员工群防群控、有效有序地应对处置的工作格局。(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学院应急领导组” ) ,全面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要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置工作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要制
8、定相应预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支部、本单位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突发事件第一线,积极组织,果断处置。(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防范,积极做好对师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应对3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4)依法处置、加强保障。按照国家、省和地方及学院关于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
9、手段和思想教育、协商调解、心理疏导等方法积极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要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6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学院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 、重大事件(级) 、较大事件(级) 、一般事件(级)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常务副组长: 分管稳定工
10、作、安全工作、思想工作、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成人教育工作、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和专业实习实践工作、后勤基建工作的院领导副组长:其余院领导成 员: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学院法律顾问学院应急领导组的主要职责: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处置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上级和地方相关单位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学院处置能力时,依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与配合;部署和总结学院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
11、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学院党委和行政决定。2.2 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主任为领导组办公室主任,武装保卫处(部)处长、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团委书记、学生处(部)处长、教务处处长、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处长、总务处处长为副主任。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院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新闻发布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的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12、;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2.3 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4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学院应急领导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各处置工作小组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适时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2.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稳定工作、安全工作、学生工作、网络信息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中,属于稳定
13、方面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第一组长由分管稳定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属于安全方面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第一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属于学生方面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第一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属于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第一组长由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团委书记、武装保卫处(部)处长、学生处(部)处长、教务处处长、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处长、总务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事故灾难与自然
14、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武装保卫处(部)协助配合。值班电话:3339000(内线:668226) 、3339110(内线:668667) 、3339119(内线:668290)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防范和应对涉及学院校园安全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配合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查、
15、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稳定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同时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2.3.2 暴恐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稳定工作、学生工作、后勤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中,第一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武装保卫处(部)处长、学生处(部
16、)处长、总务处处长、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主任、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保卫处(部) 。办公室主任由武装保卫处(部)处长担任。办公室负责暴力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值班电话:3339110(内线:668667) 、3339119(内线:668290)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防范和应对涉及学院的突发暴力恐怖事件工作;研5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报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配合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
17、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督查、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开展防暴恐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同时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2.3.3 灾难事故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8、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后勤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中,第一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团委书记、武装保卫处(部)处长、总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部)处长、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保卫处(部) 。办公室主任由武装保卫处(部)处长担任。办公室负责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值班电话:3339110(内线:668667) 、3339119(内线:668290)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组织防范和应对涉及学院的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类突
19、发事件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配合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突发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的建议;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稳定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
20、以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同时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2.3.4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后勤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中,第一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总务处处长、学生处(部)处长、武装保卫处(部)处长、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团委书记、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基层党组织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总务处处长
21、担任。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值班电话:63339103(内线:668411)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组织指挥涉及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配合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突发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建议
22、;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建立健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机制,督察、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开展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同时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2.3.5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成人教育与电大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中,属于普通本专科生
23、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第一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属于成人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第一组长由分管成人教育及电大工作的院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学生处(部)处长、武装保卫处(部)处长、组织部(人事处)部长、团委书记、宣传部部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成教院(电大部)院长、附属外国语中学校长担任。工作小组成员由各系(部)主任、书记,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组成。其他相关单位负责协同配合。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值班电话:3339071(内线:668160) 、333
24、9072(内线:668239)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国家统一考试和学院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中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根据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积极配合学院应急领导组、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院突发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逐级报告;根据需要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建议;指导各教学单位和相关
25、职能部门建立健全考试安全的预防预警机制,督查、指导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考试安全知识教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学院应急领导组提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的建议,同时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的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对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7进行责任追究的建议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研究。3 预防与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3.1.1 信息报送原则及时:最先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
26、信息的单位和师生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或首先向师生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报告,单位党政负责人应立即报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任何单位与师生个人均不得延报。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报告,并视事件具体情况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等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重大突发事件不得超过一小时。学院应急领导组成员和领导组办公室成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管是否接到通知,都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主校区主楼前国旗台下集中(除主校区外的其他校区在各自校区主楼等标志性建筑物前集中) ,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27、,听候安排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到位,保持通讯联络通畅,听候安排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紧急情况求助电话(火灾“119” ,人员伤亡“120” ,重大案件“110”) ,必要时预先通知校内广播、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作好播报准备或用对讲机、喊话筒等应急储备工具发布通知,尽最大可能引导、疏散、抢救师生。准确:要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发展态势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按规定逐级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保密:要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要求,严格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因任何原因出现失密、泄密问题。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
28、信息传送手段须专人管理,并有严格保密措施。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按规定逐级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3.1.2 信息报送机制(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收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单位。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作出处置批示等意见后,及时传达给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有关单位。(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立即书面正式报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单位,并按照应急预案和学院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对重大事件信息,学院
29、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的批示等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和损害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8(2)突发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学院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3.2 预防预警行动3.2.1 在学院应急领导组统一部署下,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0、。3.2.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3.2.3 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3.2.4 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3.3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和安排具体负责落实。除学院应急领
31、导组批准的信息发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进行学院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接待新闻媒体采访,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新闻采访的规定办理。4 应急响应4.1 特别重大事件(级)和重大事件(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事件(级)和重大事件(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式通知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组副组长、成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
32、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4.2 较大事件(级)应急响应较大事件(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式通知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组副组长、成员和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和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
33、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9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4.3 一般事件(级)应急响应一般事件(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立即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具体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应急领导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及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院应急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视情况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4.4 信
34、息共享和处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常规信息和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方法、传输渠道及要求,信息分析和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等,并符合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涉及或影响到外籍教师、港澳台人员及校外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级有关部门对信息采集、分析、传输、共享等的规定程序、方法、范围、内容、方式等规定和要求,逐级上报,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4.5 基本响应程序4.5.1 基本应急学院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
35、和学院的规定以及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明确并按照各自负责的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应急启动、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损失评估、现场应急结束等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基本应急程序中各机构及责任人、组织方式、队伍调遣及物资使用、征用、调用和应急、恢复与减灾行动等的要求,积极负责地依法按规定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4.5.2 扩大应急学院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的规定以及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明确突发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各自的行动程序与要求,并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
36、范围等要求,积极负责地依法按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突发事件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和人员立即按规定职责、程序、方法等要求,积极应对和处置,尽最大可能缩小影响、减小损失,并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视情况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4.6 指挥与协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应急处置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学院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全院师生员工同上10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
37、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应急处置责任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学院应急领导组、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的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全部逐级明确各自的职责及相互间的关系,积极履行和完成好各自的职责任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机制,聘请消防、地震、气象、医疗、卫生防疫、心理健康、道路交通、建筑设计等有关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专家和律师等参与指导、咨询和帮助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防范、演练和处置工作。4.7 新闻报道学院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有
38、关新闻报道机构、原则、内容、程序和规范性格式等规定,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照学院应急领导组的要求具体负责。除学院应急领导组批准的新闻报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进行学院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接待新闻媒体采访,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新闻采访的规定办理。5 应急结束学院应急领导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挥、指导和明确突发事件应急结束(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的决策机制和发布程序。5.1 突发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5.2 突发事件应
39、急处置结束后,学院应急领导组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5.3 一般突发事件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宣布应急结束。5.4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由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报学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是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负责实施。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及时报学院应急领导组,学院应急领导组同意后,报学院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实施。6.2 社会救助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