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培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精品活动为依托,以素质拓展学分认证为载体,以促进学生成人成才为着力点的素质拓展计划,逐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和学生评价机制,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素质拓展计划重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第三条 素质拓展学分是我校大学生必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 12
2、个素质拓展基本学分方可毕业。学生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及相关活动将在学籍档案及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手册中予以记录。第二章 素质拓展内容第四条 素质拓展内容由四个模块组成,分别是明德修身模块、敏行尚能模块、崇美塑心模块、创新创业模块。(一) 明德修身模块,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主要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 2 基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对大学生全面实施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二)敏行尚能模块,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决策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
3、等。积极倡导教学做合一的教育教学理念,实现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三) 崇美塑心模块,包括身心健康与文体艺术。培养大学生理性思维能力、审美能力、意志品质,引导大学生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健康生活,促进大学生身心素质协调发展。(四) 创新创业模块,包括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帮助青年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初步的科研能力和自主创业意识;提升职业素养,增强创业意识,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校园文化氛围。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五条 学生素质拓展组织机构主要由校、院(系)、班三个层次组成,分别负责各级素质拓展工作的指导、规划、实施和学分认证。第六条 学校成立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4、担任主任,团委、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科研处、财务处、思政部等单位负责人及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负责全校素质拓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 3 办公室主任由团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团委工作人员和各院(系)团总支书记组成,全面负责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各院(系)成立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院(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教学院长(主任)任副组长,院(系)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专业老师为成员,负责院(系)级素质拓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学分认证工作,指导班级开展素质拓展活动。第八条 各班级成立素质拓展工作小组,辅导员和团支书分别担任正、副组长
5、,成员由团支委和班委会成员组成,负责本班级素质拓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学分认证工作。第九条 活动主办单位要选配热心学生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教师、干部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大学生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者,依据获得奖项,给予相应的奖励,具体参照巢湖学院大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院字201234 号 )。第十条 各部门、各院(系)均应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在制度、时间、场地、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素质拓展活动的顺利进行。第四章 学分认证第十一条 认证原则:(一)申报自主化,即“自主选择、自主申报” ,只要是学生确 实参加的、自己认为 重要的和应该填写的就可以申报填写
6、;(二)组织归属化,即“ 谁组织,谁认证”,校级及以 4 上活动由团委认证,院(系)及班级活动由各级党团组织认证;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于每学年 6 月份对各院(系)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三)过程公开化,即“申报认证公示、公开”。第十二条 素质拓展基本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基本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审批,报校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第十三条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分为四个等级:低于 12 学分为不合格,满 12 学分为合格,12 学分以上 20 学分以内(含 20 学分
7、)为良好,超过 20 学分为优秀。在学生学籍档案中只记录基本学分,在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手册中记录实际学分并给予等级评价。第十四条 素质拓展学分采取分项目累加计算的办法。每学期开学,核算上一学期的素质拓展学分。第七学期各院(系)将学生所取得的总学分报教务处备案,并将素质拓展学分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步骤为: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其在一学期所参与素质拓展活动情况,如实填写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2.班级初审:班级素质拓展工作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逐项核实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汇总表报院(系
8、)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审核;3.院(系)复核: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对班级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一周;4.学分审定:公示无异议,所确认的素质拓展学分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签章审批,院系留存。第十五条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考核原始材料和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认证汇总表由各院(系)素质拓展工作指导组保存。档案保存最低期限原则上为六年。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六条 各院(系)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新生入学后,要组织新生认真学习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巢湖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帮助学生了解相关要求,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素质拓展活动。第十七条 对在学分认证中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本学年素质拓展相应模块的学分认证资格;对徇私舞弊和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 6 第十八条 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应当作为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相关办法由学生处另行制定。第十九条 本方案自 2012 级在校大学生开始实施。第二十条 本方案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