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 2014 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以来,我省各地积极组织宣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效果。贯彻落实指南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继续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让科学育儿知识深入幼儿园,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科学保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4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8 号)精神,我厅定于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20 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宣传主题指南让科学育儿知识进入千家万户。二、宣传
2、时间集中宣传时间:2014 年 5 月 20 日6 月 20 日。各市县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集中宣传时间。三、宣传内容继续围绕深入落实指南,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宣传活动和教育服务,向幼儿园、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四、活动安排及形式(一)准备阶段(5 月 4 日5 月 19 日)省教育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下发宣传月活动通知和要求;各市县教育(教科)局按照省教育厅宣传活动月活动方案制定本地具体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关宣传材料。(二)实施阶段(5 月 20 日6 月 20 日)1.省教育厅将组织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琼台
3、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等专业师生分赴部分市县乡镇、社区开展指南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及活动安排另行通知。2.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至少要组织开展 1 次大型室外宣传活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及手机等各种媒体,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理念和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净化社会环境。3.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各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月活动。各市县充分利用本地教科研力量或邀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一线实践经验的幼教专家,通过系统授课、专家讲座、各
4、层教研组织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幼儿园大力宣传指南。各幼儿园要利用园本教研等形式,采取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组织教师分享和交流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科学保育教育活动。4.宣传活动月期间,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 1 次本辖区内的幼儿园游戏观摩活动。各幼儿园至少要组织 2 次以上游戏活动开放日;至少组织 1 次全园家长开放日;至少召开 1 次全园家长会,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重点宣传、介绍指南,对其中的内容可进行适当解读,目的在于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以园为单位致家长一封信,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
5、科学办园理念。5.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幼儿园还可以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三)总结阶段(6 月 21 日6 月 25 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在活动实施后要及时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确保实效。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紧扣主题,精心设计
6、,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二)形式多样、深入宣传。省教育厅将适时举办海南省 2014 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通过公益广告、海报、家长宣传册、科学育儿资源平台等方式开展社会公益宣传。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主题,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精心组织特色各异、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覆盖面。(三)内容规范、正确引导。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对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将本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方实施方案和总结(含相关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分别于 2014 年 5 月 19日和 6 月 27 日之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林紫芳,联系电话:65230825,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