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洮县普惠金融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国发201574 号)精神,根据临洮县经济社会和金融服务实际,以提高临洮县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助推临洮县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为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立足改善民生,聚焦薄弱领域,深化金融创新,推进普惠建设”的指导思想,通过建设“五大体系” ,实施“五大工程” ,着力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明显改善对小微企业、 “三农” 、贫困人口、特殊人群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努力把银行办到老百姓身边,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让普通群众享
2、受到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二、工作目标建成与临洮县脱贫进程和 2020 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一)统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实现信息共享。- 2 -(二)实现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金融便民服务点、 “四融平台”和三农服务自助终端等在行政村全覆盖。(三)每个行政村开展精准扶贫贷款、政府担保增信贷款、“政银农”多种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等 3-5 项。(四)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明显增强,在完成“三个不低于”目标的基础上,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小企业贷款平均增速。(五)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户对金融知识的知晓度大幅提升,中年
3、以下群众普遍达到会操作使用各种金融服务机具,老年人知晓金融服务机具使用有关风险。(六)结合实际和农民需求,增加创建项目,扩大创建成果。三、主要任务(一)建立普惠金融基础服务体系1.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布局。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沉机构网点,推动县域、乡镇及以下机构网点合理布局。积极协调推进农发行在临洮县成立县支行;鼓励大型银行在小微企业、涉农客户较为集中的乡镇设立专营机构或社区支行,有计划地增设离行式自助网点;引导符合条件的城商行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农商银行优化网点建设,强化城乡和村级服务。- 3 -2.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银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排查摸底、了解掌握全县 323 个行政村金
4、融服务覆盖情况,采取“挂图作业”方式,对目前金融服务仍未覆盖的行政村,要调查、了解和分析其原因,及时解决网络未覆盖问题。农业银行和农商银行等涉农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网络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加大对空白金融服务行政村各类电子机具的布放工作,力争在一年内解决试点县村级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农民金融服务“最后一步路”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到镇、到村、到户的“三到”模式,在保证县域物理网点数不下降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将金融服务“不出村”进一步深化为“户户通” 。3.强化农村地区流动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送服务到乡村、到农家
5、、到田间、到地头。各涉农机构至少要派 1 辆金融服务流动车,有效弥补金融需求较为旺盛的农村地区村、社居民金融服务短板。4.发展政策性涉农保险。全面推进马铃薯、中药材、蔬菜、苗木、花卉、畜草养殖等政策性保险。开展马铃薯、中药材、玉米、苗木、花卉、奶牛等保险项目,扩大蔬菜种植和畜草养殖保险试点,推进政策性家禽、水产养殖、水果种植保险,探索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鼓励开展自然灾害- 4 -公众责任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5.规范发展新型金融服务组织。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向农村地区延伸金融服务。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探索设
6、立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农村消费升级,更好满足规模农业机械化资金需求。6.强化村级金融服务。按照“政府建设管理、金融机构挂点运作、共建共享”的原则,依托村委会建设村级金融服务站。(二)建立普惠金融产品创新体系1.创新融资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县上确立的6 大类 28 种主导产业,依托“农商会” 、各类合作社、龙头企业、致富能人等引领带动,积极为农户提供信贷支持。一是致富能人引领型。实施“能人引领”工程,探索开展“能人+农户+银行”信贷模式,由能人担保向农户发放贷款,或直接发放给致富能人由其支配,形成致富能人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扶贫模式。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探索
7、推行“企业+合作社+农户+银行”的订单农业发展模式,由企业与贫困村结成帮扶对子,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共同体,辐射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地方政府指导型。分 5 种模式。第一种:“政府+承接- 5 -平台+贫困户+银行” ,由政府确定的承接平台作为借款主体,通过承接平台向贫困户或贷款实际使用人发放贷款。第二种:“政府+帮扶组织+贫困户+银行” ,由政府指定的帮扶组织作为借款主体,贷款发放后可以由帮扶组织带动的贫困户使用,也可由帮扶组织集中使用;帮扶组织集中使用的,政府、帮扶组织与贫困户须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 。第三种:“政府+富民产业合作社+贫困户+银行” ,由政府确定的“富民产业合作社
8、”为借款主体,贷款发放后可以由贫困户(合作社社员)单独使用,也可由富民产业合作社集中使用,富民产业合作社集中使用的,政府、富民产业合作社与贫困户须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 。第四种:“政府+贫困户+银行” ,由政府批量收集贫困户贷款申请,银行审核后向贫困户直接发放贷款。第五种:“村党支部+专业合作社+农户+银行” ,由村党支部推荐,农户申请,专业合作社担保,银行提供基准利率或下浮一定幅度的惠农惠民贷款。四是保险公司保证型。推进“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地方政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由政府担保资金进行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对象发放农业贷款,保险公司对贷款本金
9、提供保证保险,建立农业贷款风险分散机制。五是信用等级评定型。针对蔬菜、苗木、花卉、中药材、- 6 -畜草等绿色经济主体,可在信用等级评定和经营现金流测算的基础上尝试发放小额信用循环贷款,将传统的“春放秋收冬不贷”短期融资方式向跨年度、可循环融资方式转变,一次核定、余款控制、周转使用、随用随贷。2.创新金融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全县特色产业、区域经济特点和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一批符合经济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一是助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依托建筑业产业大县,推广“建筑宝” 、 “助建贷”等产品,采取多元化担保方式,满足建筑企业信贷需求的同时,带动全县劳务、建筑
10、、建材等多元产业发展。助推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推广“苗木贷” 、 “苗木通”等产品,满足从事苗木(花卉)种植、经销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日常经营周转和经营性投资需求。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推广“草食畜牧贷” 、 “富民接力贷”等产品,为草食畜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二是着力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将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保单、仓单等纳入抵(质)押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门槛。开展银税合作,推广“税易贷”等产品,为纳税记录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
11、互联网+”- 7 -的融合,进一步改造信贷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估模式,推行“网贷通” 、 “融 e 购”等产品,发放网络循环贷款,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允许有条件的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点探索投贷联动融资服务。三是加大涉农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与银行卡授信相结合的小额信贷产品,推行信贷联络员分片包村户、小额信贷一站式办理、综合化农村金融服务超市等服务模式,扩大贷款覆盖面,提升贷款满足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特点,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推广“双联惠农贷” 、 “双业贷”等产品,帮助农民持续增加收入,促进
12、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用好扶贫支农再贷款,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推广“扶贫致富惠农贷”信贷产品,简化流程,优惠利率,上门服务,用最简便的步骤和最短的时间为农户放贷。四是创新民生类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研发养老、教育、就医、旅游等消费金融产品,助推消费升级。积极研发推行“一卡通”金融产品,为城乡居民缴纳或领取各项费用提供方便。开发适合城市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特点的金融产品,确保价格合理、便捷安全,充满人性关怀。发展农村民生金融业务,大力推行“益青贷” 、“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 、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和“七贷一透”- 8 -无抵押贷款产品。完善
13、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三)建立金融扶贫合作体系1.健全金融扶贫工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四单”原则,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投入。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的扶贫部门,统筹协调扶贫工作。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升贫困村便民支付点功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管理政策,制定关于扶贫攻坚项目的贷款管理办法,保证精准扶贫。2.建立金融扶贫合作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原则下,积极争取信贷政策,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通过建立信贷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争实现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按照政策性、
14、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不同职能定位,推动建立各有侧重、分类支持的金融扶贫合作机制。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的中长期信贷资金投放。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要进一步更新信贷理念,加大对转型升级、新兴产业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县“三农”金融事业部“一级经营”能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确保涉农贷款较快增长;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小额贷- 9 -款等涉农零售贷款业务,促进邮政资金回流农村;农商银行要做好扶贫、助学、创业、就业等民生类小额贷款业务;城商行要紧密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和涉农客户
15、“种、养、加、销”各环节的融资需求,实现不同贷款要素的重新组合,突破传统模式,创新特色信贷产品,为贫困户提供一系列紧接地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村镇银行要发挥决策独立性强、经营灵活性大的特点,积极开发贷款新品种,拓展经营新模式,支持各类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四)建立金融政策支持体系1.降低机构准入门槛。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化完善准入支持,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入股,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允许具备条件、运营稳健的农商行、城商行、村镇银行在各乡镇设立支行,打通准入绿色通道;督促农商行在金融服务需
16、求旺盛的贫困村增设分支机构和便民服务点,强化薄弱节点金融服务。2.提高监管容忍度。在确保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创新。监管部门可因地制宜,探索扶贫开发金融业务尽职免责制,在确认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前已核实扶贫项目正式列入政府脱贫攻坚- 10 -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借款贫困户经扶贫部门核准并建立贫困档案的前提下,适度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监管容忍度。3.设立特色农业发展基金。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实际,设立特色农业发展基金,为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促进特色农业产业优化升级。4.规范抵押物评估收费。建立贷款抵押物评估中介竞争机制,商业银行可自主选择
17、专门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登记部门应承认任何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降低抵押物评估收费标准,延长评估期限,一般延长到 5 年以上,在市场价格变动较小的情况下 5 内年可多次登记使用,不再重复评估。(五)建立普惠金融协调联动体系。政府部门、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搭建普惠金融服务联动工作平台,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通信息工作机制。临洮县政府应选派优秀干部到银行业金融机构挂(兼)职,做好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及时向银行推荐有信贷需求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促使银行早介入、早支持、早受益;行政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信息、行政资源优势,使信用评级与授信程度紧密挂钩,在创建良好信用环境的同时,及时向银行推荐需要信贷支持的农户及致富带头人,将基层党组织职能嵌入基层信贷工程之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