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填表单位: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人、元/ 平方米LY-2012-03-01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LY-2012-03-02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LY-2012-03-03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LY-2012-03-04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LY-2012-03-05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LY-2012-03-06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LY-2012-03-07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地块及规划用途LY-2012-03-08 地块规划用途住宅申 请 用 地 现 状权属 地类 国有 集体 合计合计 43.4494 43.4494 (一)农用地 18.3378
2、 18.3378 其中:耕地 9.2448 9.2448 (二)建设用地 25.1116 25.1116 征 地 补 偿 安 置乡(镇) 红山乡征地涉及权属单位村 后李村、将沟村、上寨村、下沟村征地报批前程序履行情况 意见履行征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110.7 征地总费用 4823.716需安置的农业人口 400 需安置的劳 220动力人口社会保险安置已落实社保费用 573.5321 万元,按(豫劳社200819 号)文件规定 执行。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 4236.3165 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安 置 途 径拆迁安置按照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后李村、蒋沟村、上寨村、下沟村开发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