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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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山西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 “三助”是指面向全校设置的教学助理(简称“助教” ) 、管理助理(简称“助管” )和科研助理(简称“助研” ) ,简称“三助” 。第三条 “三助”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处)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 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任期考核”原则。第二章 基本条件和原则第五条 应聘“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政治思想优良、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不得申

2、请。第六条 研究生承担“三助”工作应征得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第七条 在“助教” “助管”两种岗位中,每位申请者每学期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2第八条 研究生兼任助教或助管工作,不得影响正常课程学习。第三章 岗位职责与岗位设置第九条 “助教”: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的作业批改、讲评、辅导、答疑等工作;试卷的批改和讲评工作;实验准备、指导等教辅工作以及实习课程的指导等教学任务。第十条 “助管”:承担各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或思想教育管理的辅助工作。第十一条 “助研”: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及相关的辅助性任务。第十二条 岗位设置全校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指标按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

3、数的 4%左右确定, “助管”岗位设置指标按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6%左右确定。 “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科研任务及课题需要确定。第十三条 “助教”岗位由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各学院(中心、所)需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下学期所需“助教”岗位设置计划(包括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时间、任职条件)报教务处审核。第十四条 “助管”岗位由人力资源处根据管理工作实3际需要设置。各培养单位、管理部门需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将下学期所需“助管”岗位设置计划(包括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时间、任职条件)报人力资源处审核。第十五条 硕士研究生“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科研任务及课题需要设置,博士研究生原则上

4、均上“助研”岗位,报所在培养单位备案。第十六条 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将审核结果汇总后,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将设岗计划送交研究生工作部(处) 。第四章 岗位申请与聘用第十七条 “助教” “助管”岗位的申请和聘用程序(一)研究生工作部(处)在每学期初向全校研究生公布“助教” “助管” 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时间、任职条件、待遇。(二)研究生根据岗位要求及其个人情况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 、 “助管”岗位申请表 (附件 1) 。(三)各聘用单位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并将聘任结果公示。岗位在择优聘用的同时,应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四)受聘研究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上报

5、研究生工作部(处)批准备案,聘期一般为 1 学期。第十八条 “助研”岗位申请和聘用程序4“助研”岗位由导师自行聘用,聘用情况报培养单位备案,聘期一般为 1 学年。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资助标准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助教” “助管”岗位经费由学校出资。 “助研”岗位经费由导师出资。第二十条 资助标准参加“三助”岗位工作、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给“三助”薪酬。 “三助”薪酬的发放标准为:硕士:助教岗位按课时计酬,每课时 25 元人民币,每周承担助教工作一般不少于 6 课时,不高于 10 课时。助教封顶薪酬为 1000 元 /月。助管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 12.5 元人民币,每周承担助管工作一般不少于 1

6、2 小时,不高于 20 小时。助管封顶薪酬为 1000 元 /月。助研薪酬为不低于 500 元/生/ 月(人文社科)和 600 元 /生/ 月(理工类)博士: 助研薪酬为不低于 1000 元/生/月(人文社科)和 1500 元/生/ 月(理工类)第六章 岗位考核与薪酬发放5第二十一条 岗位考核“助教” “助管”工作一般按学期考核。由研究生在每学期结束前第三周向聘用单位递交山西大学研究生“助教” 、 “助管”任期考核表 (附件 2),聘用单位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完成对聘用研究生的考核。 “助研”工作由导师自行考核。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凡在受聘期间违反校规校纪、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将不得参与以后的“助教” “助管”岗位申请。第二十三条 薪酬发放助教助管薪酬一般为每四周发放一次,经研工部(部)审核由计财处统一发放到研究生银行卡中。 “助研”薪酬由导师自行发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4 年 9 月起开始实施。本办法于 2015 年 5 月修订。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山西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6附件: 1、山西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 、 “助管”岗位申请表2、山西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 、 “助管”任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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