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 56 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 13 号)和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有关事宜的函(渝环函 2015259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环境监管工作合力。坚持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为目标,建立区政府 区级有关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见
2、附件 1),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按照“ 横到边、纵到底、不存盲区、不留死角” 的基本要求,形成“ 区政府 统一组织实施,环保部 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责任落实、履职到位、重点突出,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促进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企业 主体、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 、“分级 管理、上下 联动”、 “分工负责、 责任到人” 的基本原则,切实推进环境监管工作全面覆盖。 2三、网格划分(一)一级网格: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为一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区政府办公室
3、为联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二)二级网格:区级相关部门。二级网格应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按监管对象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单位的办公室为联系科室,并指定 1 名具体联系人。二级网格主要包括以下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交委、区水利局、区农委、区安监局、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卫计委、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科委、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三)三级网格:各镇、街道。三级网格应在本辖区范围内进一步按监管对象落实监管责任。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
4、主任为三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镇、街道辖区内每个企业均由一名镇街干部联系,联系的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各镇街环保办为具体执法机构,负责环保执法工作。(四)四级网格。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按区域划分,网格划分和人员配备与区综合治理网格一致。四、网格职责(一)一级网格职责主要负责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并进行考核。 3对全区的环境质量、环境安全和河流出境断面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网格化 ”环境 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制定 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配备人员,投入资金,确保网格监管正常运行。研究、分析全区重点环境问题
5、,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二)二级网格职责1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会同区环保局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工作进行督查。2区财政局:将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数字网格化建立、聘请社会监督员、环保信息员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3区环保局:负责全区重点监管对象(区控以上)的日常监管(国控企业和重点风险源企业每月至少现场检查 1 次,市控企业每 2 月至少现
6、场检查 1 次,区控企业每季度至少现场检查 1次),区环境监管网格化重点监管对象由区环保局每年 3 月底前公布(上一年渝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重点监管对象表见附件 3);负责全区建筑施工的日常监管及排污费征收;负责对重点监管对象以外的排污者实施抽查;负责对重点监管对象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重点监管对象排污费征收;负责涉及重点监管对象的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和回复;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环境安 4全负责;负责协助、指导三级、四级网格的环境监管工作。4区发改委: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
7、的,依法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推动生活污染治理项目、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5区经信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权限,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面清理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负责推广燃煤设施实施清洁能源改造。6区公安分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
8、声,以及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两高” 司法解 释环境违法案件、环境污染事故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严把违法运输车辆上路关,负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初检、年检,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采取严格措施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鼓励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全面实施“ 黄标车” 限行和淘汰计划,逐步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型;督促各镇街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 5理和机动车违章鸣笛的纠正工作。7区国土分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
9、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监测、监督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负责对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无证开采及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提请区政府组织关闭;负责开山采石粉尘污染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拆迁施工扬尘控制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工业企业原有场地重新供地的,应当在用地前完成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8区交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负责监督落实高速公路两侧声
10、障屏或其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负责与水源保护区相邻事故多发公路路段防撞、污水收集等防护措施的监督落实;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高速公路、省道和一般公路两侧的秸秆、树叶和垃圾的禁烧工作;加强公路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负责对所管辖流域的船舶污染治理、噪声控制实施监督管理,处理船舶噪声污染投诉。9区水利局: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防治水土流失;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 6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
11、理水利工程内的排污口设置,参与流域水资源及其污染防治的规划工作;负责湖库型、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染隐患的预警预测,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协助区环保局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10区农委:负责拟订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长效缓释化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引导农民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负责监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湖库型、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鱼等影响饮用水源水质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
12、综合开发与利用和节能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存栏 200 头生猪当量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11区安监局:在审批新建具有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审批意见的,不予核发安全许可证;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及其次生环
13、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712区城乡建委:负责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扬尘控制,施工现场采取围挡、场地硬化、料堆遮盖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进行冲洗;负责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控制。13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建筑渣土密闭运输、建筑渣土消纳场规范化管理、道路定期洒水冲洗和清扫保洁、城市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改造、指导城市道路噪声扰民路段隔声(音)设施设置及安装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烟熏香肠腊肉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主干道环境管理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扬尘与噪声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政领域的绿色照明推广;负责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置设施
14、建设和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14区卫计委: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卫生村镇建设工作;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15区林业局: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高森林覆盖率,防控林业有害生物,保护生物多样性。16区商务局:负责液化石油气的管理工作,指导流通领域成品油提升工作。17区文化委:严格娱乐场所行政审批管理,严把准入关口,防止娱乐场所噪声污染。18区科委:负责资源环境、新能源、新材料、生态农业以及雾霾、重污染天气、水污染防治等难点指标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程示范,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819区质监局: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依
15、法查处小炼油等违法行为。20区工商分局: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在企业年检工作中,严格审查企业的前置行政许可,对前置许可到期,或被撤销、吊销的企业,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手续;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依法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配合推进企业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市场主体。21区食药监分局:负责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餐饮油烟及有机废气污染控制等综合治理工作。22其他相关部
16、门:在区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由区环保局新审批的项目在验收前由区环保局负责监管,项目验收后由区环保局根据情况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到二级网格或三级网格,并适时通知到各级网格;其他新审批的项目按照“谁审 批、谁负责” 的原 则由审批单位负责监管并报区环保局备案。(三)三级网格职责负责辖区内二级网格监管对象以外的所有排污者的日常监管;负责对辖区内二级网格监管对象以外的所有排污者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和回复; 9对辖区内二级网格监管对象以外的所有排污者的环境安全负责;负责辖区内四级网格的领导、指导和监管工作。(四)四
17、级网格职责负责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负责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新出现的污染源和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制止,不能制止的及时上报上级网格;负责及时调解辖区内的环境纠纷问题,不能调解的及时上报上级网格或区环保局;对履职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备查;协助三级网格人员工作。五、工作要求(一)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提升环境质量,要求二级网格相关部门、三级网格单位将单位责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纸质件加盖公章和电子件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前报区环保局(邮箱:,电话:86094858),二、三级网格单位具体责任人应为各单位分管领导。(二)二、三级网格
18、单位应于 10 月 20 日前完成环境监管责任的划分工作,并按照附件 2 要求,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对象表,于 10 月 30 日前送区环保局备案。四级网格的相关情况,分别由相关镇街填报后送区环保局备案。(三)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二、三级网格要按规定建立健全网格监管档案;村、社区级网格要建立工作台账。(四)开展培训。每年由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对二、三级网格单位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三级网格单位每年应对四级网格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10(五)经费保障。一、二、三级网格环境监管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四级网格环境监管所需经费与综治网格所需经费整合,并纳入财政预算。附件:1渝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组织结构图(示意图)2(单位)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对象表(样表)32015 年区环保局环境监管网格化重点监管对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