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乡县农机局审批事项流程清单(一)一、事项名称:拖拉机变更登记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办理对象:宁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6 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63 号)第 21 条第二款;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 24 条第二款;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 43 号)第 9 条、第 10 条、第 11 条、第 12 条、第 14 条。五、法定期限:2 个工作日六、承诺期限:1 个工作日七、办理条件:1、拖拉机所有人提出变更登记申请;2、交验拖拉机,检验合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申
2、请材料:1、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拖拉机行驶证4、拖拉机登记证书5、拖拉机更换发动机、整机、机身(底盘)、挂车的合格证明、来历证明、拓印膜以及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9、办理程序:1、 受理岗:岗位责任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办证大厅窗口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审查所有人提交的所有资料; (2)、符合规定的,受理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将资料退还所有人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时限:即办件。2、 检验岗:岗位责任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3、技术检验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确认拖拉机,核对发动机或者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的拓印膜,查验号码有无被凿改。(2)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技术规范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已提交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除外);(3)、检验合格的告知所有人到服务区给机车照相,粘贴发动机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相关资料送牌证管理岗,检验不合格的,告知受理岗将资料退还所有人;时限:即办件。3、 牌证管理岗:岗位责任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牌证管理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收回原拖拉机行驶证,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扫描;(2)、收存机车照片;(3)资料报送业务审批岗;(4)业
4、务审批岗审批后制作变更登记后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交所有人。时限:2 个工作日。4、 业务审批岗:岗位责任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业务审批负责人;岗位职责及权限:(1)、核准、审批全部资料及程序;(2)、符合规定的在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农机监理机构审核意见栏内签注“准予变更”的意见,将整套资料送牌证管理岗,告知准备制证。不符合规定的将资料退回受理岗,并退还所有人;时限:2 个工作日5、 档案管理岗:岗位责任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档案管理岗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收存相关资料,并复核、整理、装 订建档;时限:即办件。10、是否收费:是11、收费依据:湘价费(2008)164 号12、收费标准:25 元/台13、申请地点:宁乡县玉潭镇楚沩西路 26 号(农机监理站办证大厅窗口)14、咨询电话:0731-8782611015、投诉电话:0731-87826110填报人: 联系方式:附 1 拖拉机变更登记申请表电子文档:附 2 办理流程图:拖拉机变更登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