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基本养老金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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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申领基本养老金办事指南办理对象 省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办理条件 申领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年龄条件和缴费条件:(一)年龄条件:1、正常退休:男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其中 1998年 7 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 55 周岁。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 8 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 9 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 10 年的,男年满 55 周岁,女干部年满 50 周岁,女工人年满 45周岁。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4、政策性提前

2、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1、1998 年 6 月 30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 年 6 月 30 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 10 年,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1998 年 7 月 1 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 1998 年 6 月30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 年 7 月 1 日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 1998 年 6 月 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 年 7 月 1 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属于单位管理的

3、参保人员由单位申办人负责申报;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由本人申报,委托他人申办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材料(一)申领人签名的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一份。其中属于单位申报的,应提供在我局网站录入基本信息后打印的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带水印) 。(二)申领人签名的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人事档案原件。(三)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还需提供申领人签名的参保人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审核申报表一份。有单位管理的人员,以上三份申报表均需在单位申报意见栏里加盖单位公章。(四)申领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一式一份。(五)以申领人名义开立的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的账号页复

4、印件。(六)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还须提供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原件。(七)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须提供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证明原件。(八)申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本人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其中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九)申请政策性提前退休的须提供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申报补充表或加盖有关印章。(十)如涉刑律者,须附法院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十一)如到龄未及时申报领取待遇手续的,需补发养老金半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要填写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 (格式见附件) ,说明延迟申报原因和申明有关情况。有单位管理的退休人

5、员,申请书须由单位盖章核实情况。有单位管理的人员,以上材料中凡是复印件的,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窗口办理流程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如 2012 年 3 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应在 2012 年 1 至 2 月提出申请) 。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网上办理流程(一)在职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由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申领基本养老金” ,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

6、相关表格。(二)省社保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三)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办理时限说明 60 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办事窗口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3:30-17:00 (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 168 号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12333;业务查询电话:020-38818688 交通指引:地铁一号线、三号线“广州东站”F 出口;公

7、交车“广州火车东站” 。收费标准 无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 号) 、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 (粤府200696 号) 、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劳薪1999114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关闭破产煤矿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2000102 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源枯竭

8、矿山破产工作的通知 (中办发200011 号)等及相关规定。备注 (一)申办人按受理回执上所注明的时间,在我局网站下载、打印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将于审批的次月 13 日前通过受托银行划入退休人员指定的账户。(二)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以虚假资料申报并获得养老待遇的,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外,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三)在申领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申领待遇时间)的当月,单位或个人必须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理停保手续。(四)单位或申领人对核定的养老待遇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之日起 60 日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基本养老金核定表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本指南及所需表格可在我局网站下载,也可到我局前台领取。(六) 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样式如下:基本养老金补发申请书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本人于 年 月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 原因未及时申请,现申请从 年 月起补发本人基本养老金。本人郑重声明,在补发养老金期间,本人未涉及刑律问题。若声明不属实,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申 请 人(签名): 年 月所在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意见(盖章):说明:申请补发基本养老金半年或以上的人员需填写本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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