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工作流程图(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流程是未开工项目政务中心受理监督科长委派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员,并报告分管副站长发放质量安全监督书,窗口出件,结果交站长分管副站长组织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及监督员进行监督交底监督检查首次发现隐患下发限期整改,复查隐患没改则下发停工整改,再查隐患仍然存在则启动不良行为记录程序,申诉复查隐患没有整改直接认定不良行为记录,并视质量安全隐患的严重与否,将复查情况上报市住建局暂扣安许证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一个工作闭环。执法监督没有形成闭环的,记监督人员失职。责任监督员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监督工作方案,科长审核,并报分管副站
2、长审签,电子档发送到督查科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工程市场行为监督 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实体监督竣工验收是否通过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告知建设单位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归 档否否安全与质量标准化考评竣工验收监督否已开工项目(提前监督指导的重点项目)监督员现场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并签具意见建设工程项目法制服务科审查出具办理意见,发放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整改非法开工项目部非法项目直接进入执法处罚程序,不再补办质安监督手续。站长根据项目情况明确分管副站长和监督科室2(二)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流程法制服务科进行程序式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2 个工作日)9090责任监督组现场核查签署核查意见,
3、分管副站长签署核查意见(3-5 个工作日)分管法制服务科副站长签出审查意见,科长录入省建管信息平台,并将监督项目移交监督科室负责人(1 个工作日)法制科转窗口出件,告知申报人窗口领取(1 个工作日)下发质量安全整改督办函(停工限期整改、启动不良行为处罚程序)规划执部门提出执法处罚意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设计复核意见没有开工项目窗口受理申报资料并发放受理单,内网送法制服务科审查(1 个工作日)已开工但经批准进入提前监督指导服务项目已开工但没有完工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实测执行情况监督组核查质量安全整改督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送分管监督科室的副站长核查,并签出核查意见(工作日根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整
4、改、执法处罚、规划条件实测、房屋鉴定而定)建设工程项目已完工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不再补办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报建手续。按照执法部门处罚意见落实3(三)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和备案及变更办理流程注:(5 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核查)使用单位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窗口即时受理。并对不符合法定要求退回的申报资料告知使用单位重新补齐和重新申报。窗口受理并发放受理单。窗口管理人员发放受理单后,即时将申报资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并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从内网转法制服务科(1 个工作日完成)科室审查。法制服务科进行申报资料审核、签出审查意见(2 个工作日完成) 。对有疑问的,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另增
5、加 3-5 个工作日完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告知具体整改意见。领导审批。分管审批工作的副站长审批(1 个工作日)核发使用登记证,窗口出件(1 个工作日) ,并将档案归档,办证结束。弄虚作假的,依法启动执法处罚程序,并记入失信惩戒黑名单4(四)质量安全现场监督工作流程确定监督小组和责任监督工程师建立监督档案,编制质量安全监督方案,明确监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技术交底按监督方案进行监督检查,每次监督结果 2 个工作日内必须录入湖南省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行为检查 工程实体检查 阶段性验收控制 监督执法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理
6、单位质量行为检测单位质量行为地基基础阶段主体结构阶段装修工程阶段加强对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主体施工阶段,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装修施工阶段,要形成各阶段验收监督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相应的整改通知,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工程停工通知、不良行为告知、不良行为认定等处理措施,监督工作必须形成执法闭环。竣工验收监督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归 档5(五)督查工作流程是工程项目及领导重要批示件每月对每个监督科室监管的项目随机抽查 2个(或由站长根据监督台账确定)督查通报1 次,每季开展一次监督规范化考评工作并通报,每月对站领导局领导、市领导的重要批示件落
7、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1 次。监督组人员会同督查科人员对项目进行督查,提交监督记录本备查。对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交办件,报经站长核签后送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落实分管副站长组织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人及监督员进行整改工作安排和复查整改结果,对采取行政处罚的要启动相关程序监督科室按照监督工作要求和流程对交办件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限期整改,并形成执法监督闭环。责任监督员根据现场督查情况,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督查科对科室交办件,在整改时限内要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要报告站长。站长安排启动问责程序。对拒不整改的要督促监督科室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承办科室对市、局领导批件没有按时完成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和作
8、出书面说明,情况严重、造成社会负责影响、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要写出深刻检讨,通报批评上报省住建厅、市安委、市住建局重大问题进行再次交办承办科室监督科复查汇总形成复查整改材料督查科形成每月督查通报,每季作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报告6(六)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监督工作流程施工、监理单位提出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建设业主单位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规定提出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允许变更的批复(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先送监理单位审批再报建设业主单位审签)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向市政务中心市质安站窗口递交申报资料(包括原人员因住院变更或其它理由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9、新进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单位工资表、养老保险证明、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准意见、监理单位的批准意见等)分管副站长安排监督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符合变更要求、或确实不到岗、又不履职的人员的给予变更审签,但变更后必须承诺到岗履职监督科室根据变更批准后的情况录入信息平台和打卡机监督科室将变更的情况及时告知督查科,作为下次督查的依据每月将人员变更和到岗履职情况台账上报市住建局和站长监督组人员每月进行 1 次打卡机抽查,核查关键岗位人员该月到岗履职情况。对不到岗不履职的要顶格处理。监督科室发现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的,要向责任主体单位下发变更通知单,并对原人员认定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申报市住建局作出停止在
10、永州建筑市场执业 12 个月处罚。7(七)申报省、市示范观摩工程(地)等监督工作流程施工单位自愿将项目纳入培育对象,向市质安站提出培育申报,并审核通过行文公布施工单位根据省厅、市质安站的申报文件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培育,对工程的实体质量、工程和设备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送检、项目管理行为、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全面管控,形成有效的工序验收控制文字和影像资料,制作申报视频短片。整个项目分别在地基基础、主体各监督环节、装饰装修等三个阶段形成有效的申报验收资料。每年 5 月 5 日、 10 月 10 日左右向市质安站技术服务科进行申报监督科室一线监督员主动与项目对接,就培育申报要求、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11、、文明施工要求、各监督重点环节管控等进行主动服务与对接,对监督中存在的质安隐患提出整改工作措施,并监督各主责任主体认真履职、落实整改到位技术服务科对申报通过的培育项目,进行动态核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管理,动态核查每 2 个月一次,定期核查定于每年的 4 月、10 月底进行,动态核查占分值的 60%,定期检查占分值的40%,每次检查形成档案备查,并对动态核查结果进行通报,形成透明阳光评定。一线监督员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后抄送技术服务科取消其申报资格。动态核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监督科室督促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项目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发布取消通报。技
12、术服务科每半年将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技术服务科对动态核查和平时监督均通过的项目,要组织定期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通过抽调各县区站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专项检查申报项目,按照省厅、省总站、市站的申报条件进行评定确定,通报评定结果并及时上报省总站和及时发布文件。8(八)实施质量安全提前监督服务指导工作流程是 否建设业主单位向市住建局提出提前监督服务申请市站领导根据市住建局领导的批示,确定分管副站长组织分管监督科室现场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片区监督科室组织人员现场调查,进行是否符合提前监督服务指导条件现场调查核实。提前监督服务条件:1、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 2、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3、已经确定
13、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4 、有图审备案的施工图纸;5、满足文明施工要求且项目本身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和对周边建构筑物没有形成安全和质量隐患。6、明确提前监督服务的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到正负零,市政道路工程到土石方工程。对不符合和没有纳入提前监督服务范围、主体工程还没有完工的项目,如需补办手续,则需提供以下资料:1、执法部门的处罚结论;2、规划信息中心的规划条件实测符合结论;3、中介机构对主体工程的质量结构安全作出满足结构安全结论;4、设计单位对是否满足设计使用功能作出符合性认证;5、政府领导或市住建局领导作出补办批示;6、图审备案的施工图;7、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的合格验收结论;
14、满足上述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给予补办相关手续。满足提前监督服务条件的既提出意见上报市住建局不满足提前监督服务条件的,一是提出停工整改;二是对拒不停工整改的要抄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调查,并下发不良行等行政处罚;三是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形成正式材料上报市住建局或市人民政府,列入打非治违重点整治范围每月将提前监督服务台账和打非治违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分管领导提前监督服务阶段需要补办手续的,监督科室根据监督情况提出质量安全监督具体意见,法制服务科凭监督科签署的意见和提前监督服务批准文件,给予补办相关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经批准纳入提前监督服务的项目,监督科室要比正常项目增加一倍的监督频率,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录入
15、信息平台。对超过提前服务监督范围的要立即告知并下发停工整改通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立即启动不良行为记录等行政处罚措施和抄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9(九)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流程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工程安全认可手续 办公室登记受监工程主管站长分派安监任务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督随机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检查。三阶段且每月至少一次进行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基础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装修阶段上级部署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施工安全监理评价和安全管理资料施工单位人员到岗履职、自查自评和安全管理资料基础阶段:1、基坑防护情况;2、基坑支护情况及周边建构筑物的观测记录;3、施
16、工用电、施工机械、起重设备情况;4、围挡和冲洗平台及道路硬化、扬尘治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文明施工情况主体阶段:洞口、临边防护情况;2、脚手架搭设情况;3、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起重设备使用情况;4、重大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情况;5、高空作业防护情况;6、施工现场消防实施情况;7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8、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装饰装修阶段:1、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起重设备使用情况;2、脚手架搭设情况;3、高处作业防护情况;4、施工现场消防实施情况;5、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 知 ,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录 入信息平 台 。跟踪复查停工整改情况,现场填写整改回复意见,两个工作日内录
17、入信息平台;复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及人员下发严重不良行为告知,两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平台。跟踪复查督促整改情况,现场填写整改回复意见,两个工作日录入信息平台;复查整改不到位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两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平台。跟踪复查整改情况,现场填写整改回复意见;复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及人员下发严重不良行为认定,向站领导写出项目情况汇报,同时函告规划支队强制停工,并向市住建局报告启动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暂扣安许证,两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平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发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两个工作日内录入信 息 平 台 。10(十)建设工程验收监督工作流程房建工程项目验收监
18、督建筑装修阶段建筑节能地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监督科室组成监督小组进行验收监督(3 个工作日内完成) ,形成验收监督意见(表格和报告) ,并将验收监督意见送站技术服务科。建设业主单位根据竣工验收会议纪录,将验收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交办建设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并形成详细整改材料送政务中心窗口,由窗口转技术服务科。监督工作内容:根据建设业主单位的竣工验收监督申请,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执行情况、参与验收人员资格监督,对牵涉使用功能质量和结构安全等部位的观感质量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对相关功能性检测资料进行抽查,核查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处理情况,要把质量投诉问题
19、作为抽查检查监督的重点,形成竣工验收监督会议纪录。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建设业主单位向窗口递交申请报告和消防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等程序性资料。由技术服务科牵头组成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分户验收或者预验收监督工作内容: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工程进度、建设业主单位的验收监督申请,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建筑装修、建筑节能、分户验收进行监督和实体抽查,重点监督验收程序、参与验收人员资格,核查质量保证体系资料(重点是送检单、频率、结论) ,抽查实体质量(监督计划中的重点环节和部位) ,必须把质量投诉问题作为抽查检查督查的重点。验收监督结果(表格和报告) ,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竣工验收环节不再查阅前置环节的质量保证资料,只查阅监督科室的验收结果。市政工程项目验收监督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监督面层基层土路基给排水等附属设施未通过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监督科室形成质量监督报告(技术服务科会签) ,报竣工验收备案科室。市 政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监 督 。 由 建 设 业 主 单 位 向 窗口 递 交 申 请 报 告 。 市 住 建 局 、 市 财 政 局 牵 头 组成 竣 工 验 收 监 督 小 组 , 市 政 监 督 科 组 织 验 收 监 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