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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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清远市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编制目的应对城市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提高紧急处置和协调救援的反应速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地、城市公园设施(包括园内游乐设施) 、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24 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0616 号)和印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0836 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

2、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突然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城市园林绿地的安全、城市公园游人与设施(包括游乐设施)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生态环境破坏时的预警、应急响应工作。1.4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发生过程、性质分为以下三类。1.4.1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植物物种外来入侵,暴发性和大规模植物病虫害等。1.4.2 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城市公园游人安全事故及设施安全等事故。1.4.3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治安事件。1.5 工作原则1.5.

3、1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应急处理。1.5.2 分级管理、按级负责。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有关园林绿化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 。区域性灾害事故由所在地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1.5.3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

4、力。发生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时,应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1.5.4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加强对安全防护、防止疫情和树木倒伏伤害避让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植物病虫害监测和气象的预警预报,对各类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依靠群众,动员一切力量,做到群防群控。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

5、构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暂行使本区域内园林绿化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相应组织网络,建立抢险救援应急队伍,落实应急预案的具体操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互联、共享的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保证随时紧急调用全市应急处置资源。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园林绿化抢险救援应急队伍。2.2 应急处理机构2.2.1 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

6、需要成立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各工作部门和人员实施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2.2 各类园林绿化抢险救援应急队伍。由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负责建立各类园林绿化抢险救援应急队伍,具体实施对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园林绿化抢险救援应急队伍应由相应的专业人员组成。3.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3.1 监测各县(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按照应对恶劣天气、防治植物病虫害计划要求,做好监测和预防工作。要突出加强城市建成区行道树、大树的安全管理以及公园的安全运行和园林气象灾害监测;结合天气预报做好台风、暴雨、高温等天气的监测工作;要在经常性监测

7、、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集中监测、检查;要健全病虫害防治网络,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公园等公共场所要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和安全防范措施,提前做好监测、检查和预防工作。3.2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3.2.1.红色预警。指突然发生,或者 6 小时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 12 级,或 12 级以上大风;突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暴雨、寒潮等特别重大气象灾害。3.2.2 橙色预警。指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10 级,或阵风 11 级以上大风;突然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暴雨、寒潮、冰雹等重大气象灾害。3.2.3 黄色预警。指突然发生

8、,或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8 级,或阵风 9 级以上大风;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大风、寒潮等气象灾害黄色预警信号。3.2.4 蓝色预警。指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平均风力6 级,或阵风 7 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发布台风、雷雨大风、寒潮等蓝色预警信号。3.3 预警的响应3.3.1 当接到红色或橙色预警信号后,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按各县(市、区)的三防应急预案进行。3.3.2 当接到黄色预警信号后,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和抢险救援应急队伍成员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参加应急抢险,启动本预案,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组织全部工程抢险车和高枝剪、吊车、大型运输车辆等

9、准备应急抢险,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等要立即装车。各村(居)委会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管辖责任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绿化植物、园林设施等,进行重点的巡视、加固和值守。3.3.3 当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和抢险救援应急队伍成员要立即奔赴工作岗位,进入应急抢险戒备状态,立即启动涉及相关工作的园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启全部应急通讯网络系统,组织工程抢险车和高枝剪、吊车等处于应急抢险戒备状态,抢险工具、器材、物资、防护用具要准备到位,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各村(居)委会立即组织人员对管辖责任区内重点区域的绿化植物、园林设施进行巡视和值守。4.事

10、件报告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 、管委会、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报告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处理的部门、单位及个人。4.1 报告责任单位和报告责任人4.1.1 报告责任单位。(1)全市城市公园(包括园内游乐设施)的管养单位。(2)执行绿化养护管理作业的专业管养单位。(3)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4.1.2 报告责任人。全市城市公园(包括园内游乐设施)的管养单位,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执行绿化养护管理作业的专业管养单位的工作人员等。4.2 报告形式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分析事件性质

11、及事态对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影响程度,组织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迅速向相对应的上一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汇报。4.2.1 主要内容(1)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涉及的人员、财产和事件分类、分级等情况。(2)应急报告情况。包括接报时间、初次报告时间和阶段报告等情况。(3)应急处置情况。包括预案启动的时间、数量、名称等情况,开展应急处置的领导、部门、人员和设备、接报和到场时间、领导的指示、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态影响的范围、控制和发展情况。(4)善后处理情况。包括死者抚恤、伤者救治、受灾人员安置

12、等情况,受损财物的赔偿补偿、恢复重建等情况,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置、处理和相应的措施等情况。4.2.2 报告方式。信息报告责任单位可通过应急平台信息报告系统、电话、传真、报送文件等方式,或其他有效途径向各县(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报告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我市有关信息安全与保密的规定。4.3 报告程序4.3.1 各类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立即迅速逐级报告,应在 1 小时内上报到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信息进行研究,将分析的结果和建议向上

13、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将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传达,负责跟踪落实。4.3.2 发现动物、植物疫情,应立即向事发地各县(市、区)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并交其诊断处理。5.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5.1 应急处理的原则发生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遵循事件(天气、疫情等)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安全措施。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周边县(市、区)或单位,接到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

14、措施,有义务支援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5.2 基本应急处理(1)当确认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报警;立即向所在地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告。事发单位的领导要赶赴现场进行指挥,迅速组织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援工作。(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做好交通保障,进行人员疏散,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3)参与园林绿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当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

15、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的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请求,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应急办报告,由市应急办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5.3 树木倒伏与园林植物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接到人员举报或者发现树木倒伏、占压道路、砸压建筑物与电力线路等险情时,要立即按照职责,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上报,进行抢险和排险,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的安全。5.3.1 树木倒伏占压道路或砸压建筑物应急处理。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派员参加救援。各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携带抢险工具与车辆迅速奔赴现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抢险区域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如树木倒伏发生伤害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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