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全市建设房管系统汛期安全度汛,有效预防和应对汛期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避免和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首都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统一指 挥、运转高效、反应灵敏、处置到位、保障有力” 的市建设房管系 统防汛应急体系为目标,确保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全市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北京市防汛预案和其它有关法
2、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城镇房屋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2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最大限度地减少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应本着先人后物、先急后缓的原则开展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减少人员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全系统防汛安全责任体系。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隐患排查和消
3、除工作力度,努力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全面降低事故风险。4、充分准备,科学救援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为随时应对防汛安全突发事故提供有力支撑。在援救过程中,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快速有效开展救援。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由于汛情导致的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31.6 防汛突发事故分级为有效处置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依据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事故级别。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城镇房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3
4、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 5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它被认为应当启 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2)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3 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 3 人(含)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的;c、造成 100 万元(含)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城镇房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3 人(含)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 500 万元(含)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它被认为应当启 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4(2)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3 人(含
5、)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 10 人(含)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的;c、造成 10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城镇房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10 人(含)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 10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它被认为应当启 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2)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10 人(含)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的;b、造成 50 人(含)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的;c、造成 5000 万元(含)以上 1
6、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d、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防汛安全突发事故:(1)城镇房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的;b、造成 5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c、其它被认为应当启 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5(2)建设工程防汛安全类事故a、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的;b、造成 100 人以上重伤的;c、造成 1 亿元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的;d、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住房和城
7、乡建设委分管建设安全和房屋安全的副主任担任。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主任(局长)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应急工作处、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工作处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处长担任。2.2 工作职责1、指挥部职责(1)研究制定、修订本市应对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2)负责指挥特别重大、重大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督促区县开展较大、一般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6(3)分析总结本市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
8、年度工作计划;(4)负责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5)承办市应急委、市防汛办交办的其它事项。2、总指挥职责负责对本市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3、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以下工作:负责全市建设房管系统防汛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防汛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制等工作。4、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应急工作处职责a、负责 指 挥部办公室的 应急常态管理工作;综合协调防汛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b、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以及接收传递各类汛情信息等;c、当有关部门发布汛
9、情 预警信息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当发生防汛安全事故后,统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d、负责防汛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e、完成指挥部领导 交办的其它任务。7(2)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职责a、负责组织 、指 导全市建设工程和城镇房屋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b、当有关部门发布汛情信息时,及时做好汛情预警响应工作;当发生防汛安全事故后,做好抢险等应急响应工作;c、负责抢险队伍的 业务管理和应急调度工作;d、负责专家的组织工作;e、完成指挥部领导 交办的其它任务。2.3 区县建委、房管局防汛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各区县建委、房管局防汛应急指挥部为市
10、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防汛指挥部的分指挥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以下工作:1、负责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本辖区城镇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工作;2、当防汛或气象部门发布汛情预警信息后,做好预警响应工作;3、当发生防汛安全突发事故后,及时协调相关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群众安置等工作;4、负责做好辖区所属专业抢险队伍的应急调度工作;5、做好本辖区防汛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应急工作处)8报告。6、完成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2.4 相关施工
11、企业和房管单位职责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度汛工作体制、机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措施;开展汛期房屋和建设工程的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积极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建立相应的抢险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收集并报送有关信息。2.4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抢险需要以及事故的性质和等级,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现场总指挥由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担任。3 预警与响应3.1 预警级别根据市防汛办发布的汛情预警信息,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IV 级)、黄色( III 级)、橙色(II 级)、 红色(I 级)四个预警级别。预警信息可对全市范围发布,也可对局部区域发布。1、蓝色汛情预警(IV 级):
12、预报未来 6 小时雨量将达到 20毫米以上、50 毫米以下,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带积水深度可能达 20 厘米。黄色汛情预警(III 级 ):预报未来 6 小时内雨量将达到 50毫米以上,或已达到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 30 厘米以上,509厘米以下。橙色汛情预警(II 级):预报未来 3 小时雨量将达到 50 毫米以上,或已达到 50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 30 厘米以上,50 厘米以下。红色汛情预警(I 级):预报未来 3 小时雨量将达到 100 毫米,或已达到 100 毫米以
13、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市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 50 厘米以上。3.2 汛情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四级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均由市防汛办依程序办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市防汛办发布预警信息的范围和级别,及时向有关区县建委、房管局及有关单位转发和解除预警信息。3.3 预警响应1、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 级):相关企业、单位立即开展所辖范围内的房屋和建设工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工作。对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建立24 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出现异常及时解决并上报信息。区县建委、房管局安排人员 24 小时在岗值守,确保通讯畅通。根据需要,对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危险房
14、屋、建设工程隐患,应立即采取抽排积水、支护加固、责令停工、紧急拆除10等措施,以降低风险。必要时,在属地区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居民、处于危险环境中的施工人员实施避险转移。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在采取措施的同时,要加强动态监控,直至隐患完全消除。组织所属应急抢险队伍加强值备勤,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应急工作处随时关注信息,对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防汛指挥部领导、市防汛办和市应急办。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保持与区县建委、房管局的联系,对出现的重大险情要指导区县进行解决,必要时赶赴现场指导区县解决,同时,将有关情况随时报应急工作处。2、黄色汛情预警响应(III 级):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区县建委、房管局主管领导在岗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同时报告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工作处)。必要时,区县建委、房管局主管领导亲自赴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根据情况,对区县建委、房管局值班情况进行抽查,询问实时汛情、险情以及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施工安全处分别组织各支市属抢险队伍加强值备勤,随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