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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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六年十月I目 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工作原则 11.3 编制依据 21.4 适用范围 2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3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52.3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53 预警和预防机制 6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63.2 预警预防行动 74 应急响应 74.1 分级响应 74.2 启动条件 84.3 响应程序 84.4 信息处理 104.5 指挥和协调 104.6 现场紧急处置 11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15II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154.9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2、 154.10 信息发布 164.11 应急结束 165 应急保障 16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6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75.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9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205.5 监督检查 216 附则 216.1 名词术语定义 216.2 响应分级标准 21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226.4 预案解释部门 236.5 预案实施时间 237 附件 23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

3、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

4、相应的应急预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1.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

5、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3)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4)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

6、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学品登记中心。(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

7、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跟

8、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救援工作。(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8)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9)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建立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事故救援和调查

9、处理提供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2.3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按事故灾难等级(见 6.2 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

10、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发生的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确定。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控与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国务院。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

11、监总协调字2005125 号)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可能造成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 2 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 2

1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3.2 预警预防行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时,安全监管总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国务院,通报其他有关地方、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按事故灾难的

13、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见 6.2 响应分级标准)。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发生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2 启动条件(1)事故等级达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发生级响应

14、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到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请求;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安全监管总局领导认为有必要启动;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启动预案。4.3 响应程序(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提供

15、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通知领导小组,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协助指挥;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必要时,

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协调指挥。4.4 信息处理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安全监管总局。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可将所属企业发生的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直接报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安全监管总局通过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事故信息。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或外国人员

17、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通知外交部、港澳办或台办。事故发生地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区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和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系,共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现场数据监测、应急救援资源分布信息、气象信息、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可通过传真、电话等传输通道进行信息传输和处理。4.5 指挥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安全监管总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1

18、)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5)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4.6 现场紧急处置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省(区、市)、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安全监管总局协

19、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国务院决定。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4.6.1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

20、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4.6.2 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明确火灾发生

21、区域的周围环境;(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6.3 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爆炸地点;(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

22、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4.6.4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8)实际或估

23、算的泄漏量;(9)气象信息;(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

24、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4.8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4.9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当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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