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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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重庆两江新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都市经济功能板块)目 录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工作原则 .61.4 适用范围 .61.5 事故分级 .62 组织机构及职责 .82.1 领导小组 .82.2 日常办事机构 .132.3 现场指挥部 .143 预防和预警 .173.1 预防 .173.2 预警 .17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204.1 分级响应 .204.2 先期处置 .214.3 扩大应急 .214.4 区外响应 .2124.5 现场处置 .214.6 辐射事故的报告 .234.7 安全防护 .244.8 新闻报道 .254.9 应急终止 .265

2、后期处置 .275.1 善后处置 .275.2 保险理赔 .275.3 事故调查 .275.4 总结评估 .285.5 恢复重建 .286 应急保障 .296.1 组织保障 .29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296.3 应急力量保障 .296.4 技术和装备保障 .296.5 资金保障 .306.6 责任追究 .307 宣传、培训和演练 .317.1 宣传 .317.2 培训 .317.3 演练 .3138 附则 .318.1 名词解释 .318.2 预案管理 .328.3 预案实施 .329 附件 .32附件 1:辐射事故应急初报表 .34附件 2:辐射事故应急续报表 .35附件 3:辐射事故

3、应急处理结果报告表 .36附件 4:辐射事故应急相关区级部门和单位通讯录 .37附件 5: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名单 .38附件 6:防护措施 .39附件 7:辖区核技术应用情况 .41附件 8:辖区辐射事故可能性分析 .45附件 9:辐射剂量确定性效应 .504前 言两江新区因长江、嘉陵江得名,位于长江以北、嘉陵江以东,辖江北区、渝北区、北碚区 3 个行政区部分区域,总面积 1200 平方公里。按照重庆市两江新区管理办法(渝府令 303 号),两江新区直管区,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鱼嘴、复盛、郭家沱、龙兴、石船、水土、复兴等 15 个建制镇和街道规划范围内,以及市

4、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两江新区直管区(八大板块共计 638 平方公里)包括都市经济功能板块(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 8 个街道共计 130 平方公里),以及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规划范围内(水土工业开发区板块、龙兴工业开发区板块、鱼复工业开发区板块、保税港区板块、江北嘴板块、港务物流集团板块、悦来板块,面积共计 508 平方公里)。因都市经济功能板块、水土等七大开发板块管理机制不同,管理主体多元,为便于实际应急应对和组织实施,预案文本按板块分别进行编制。其中,两江新区管委会独自牵头实施都市经济功能板块应急应对;两江新区管委会与“ 三北” 区政府共同实施两江新区直管区水土等

5、七大开发板块的应急抢险。5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扎实构建都市经济功能板块辐射安全防控体系,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促进都市经济功能板块核技术利用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6)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8)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9)环境保护部(国

6、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0)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11)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12)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3)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14)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5)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6)重庆市核与辐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6(17)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8)重庆市两江新区管理办法(19)两江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平战结合,常备不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都市经济功能板块范围内发生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

7、作,以及都市经济功能板块范围外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都市经济功能板块的应急响应。1.5 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I 级)、重大辐射事故(II 级)、较大辐射事故(III 级)和一般 辐射事故(IV 级)四个等级。1.5.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I、II 类放射源丢 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含 3人)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7(4)对我国境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的航天

8、器坠落事故或境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1.5.2 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I、II 类放射源丢 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2 人以下(含 2人)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含 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5.3 较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9 人以下(含 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 。1.5.4 一般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

9、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 ;(4)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8上述有关数量表述, “以上” 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注:辐射事故的量化指标见表一。表一 辐射事故分级的量化指标辐射事故量化指标气态放射性物质 I-131 当量环境 剂量率0.1 mSv/h 的面积,或/沉积水平1000 Bq/cm2,或 沉积活度 100 Bq/cm2水环境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的Sr-90 当量地表、土壤 污染液态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量的

10、 Sr-90当量运输时放射性同位素释放特别重大5.0E+15Bq 3 km2 1.0E+13Bq 1.0E+14Bq 25000D2重大5.0E+15Bq5.0E+14Bq3 km20.5 km21.0E+13Bq1.0E+12Bq1.0E+14Bq1.0E+13Bq25000D22500D2较大5.0E+14Bq5.0E+11Bq0.5 km2500 m21.0E+12Bq1.0E+11Bq1.0E+13Bq1.0E+12Bq2500D22.5D2一般 5.0E+11Bq 500 m2 1.0E+11Bq 1.0E+12Bq 2.5D22 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领导小组2.1.1 两江新区辐

11、射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当辖区内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在两江新区应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应急管理中心 ”)统筹协调 下成立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管委会分管委领导任指挥长,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中心、环保分局、公安分局、社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宣传部、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科技创新局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响应行动;(2)落实或传达

12、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的指示、指令;(3)及时报告应急信息,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报告,统一做好信息发布;(4)决定应急响应行动的启动和终止;(5)当辖区内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并将辐射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影响程度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市政府;在发生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时,负责组织实施先期处置,待市应急预案启动后,严格落实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安排;(6)负责外部支援力量的组织、协调;(7)完成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2.1.2 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办的日常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辐射事故的

13、应急处置(先期处置);按照管委会的决定发布预警信息。(2)环保分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负责10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危害的建议,提出预警信息建议;负责组织辐射应急专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市环保局、管委会报告辐射事故及处置情况;协助做好两江新区辐射应急办的日常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3)公安分局负责及时将获悉的辐射事故信息通报环保分局;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事发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等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并提供其他警力配合;协助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及时将获悉的辐射事故信息通报环保分局;负责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辐射事故的有关调查处理工作,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参与辐射事故其他相关应急处置行动。(5)社会发展局负责及时将获悉的辐射事故信息通报环保分局;负责或协调辐射事故现场卫生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对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负责受照人员剂量重建、体表监测和去污,居民饮用水放射性水平监测,居民远期健康效应评估和医学随访;参与制定饮水和食品限制计划;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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