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雅域健康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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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4 页泰和&雅域健康证管理办法1. 目的根据国家卫生部门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方能上岗,为保证公司员工集体生活卫生安全,也为了规范管理员工健康证,特制定本办法。2. 健康证说明及适用范围2.1 健康证说明2.1.1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包括临时工、试用工)、生活饮用水供应、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以及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从业前必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1.2 办理对象和范围:从事食品、公共场所

2、、生活饮用水等单位所有工作人员。2.1.3 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2.1.4 省、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所出具的健康证在本省内通用。2.2 适用范围泰和&雅域接触食品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主要为 VIP 餐饮部、员工餐饮部、餐饮中心、VIP 服务组接触高管食品者等。3. 职责3.1 招聘处负责制度的修订,向新员工说明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3.2 人事行政助理负责管理本部门健康证原件管理,将健康证复印件提交人事综合组存档。第 2 页 共 4 页4. 管理办法4.1 新员工健康证管理4.1.1 新员工入职前需到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办理健康证,取得有效健康证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机构名称 地址 机构名称 地址长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乐郑和东路 249号鼓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元帅路 46 号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群众路 95 号 台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工业路 325 号福建省检验检疫局 东街 131 号 仓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渡路 225 号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津泰路 76 号 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连江路 75 号南昌铁路局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华林路 426 号 马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星路 48 号市区机构(仅供参考)其他各县市疾控中心、对应地址4.1.2 如因用人部门工作安排提前入职,需持有办理健康证取证单据,方可办理入职,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健

4、康证交至人事行政助理处。(备注:一般办理健康证需要七天时间。)4.1.3 招聘处负责督促新员工健康证提交情况,并将健康证移交至人事行政助理。4.2 换证管理4.2.1 各部门 HRBP、助理负责安排证件到期前的组织办理、监督等换证事宜。4.2.2 员工如自行办理换证,在健康证到期前办理并取得证件,及时提交至人事行政助理。4.3 退证管理4.3.1 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予以退还健康证。5. 处规处理新员工入职后未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健康证,每超过一天扣减绩效薪20 元;第 3 页 共 4 页员工自行办理后未按时提交健康证,扣减绩效薪 20 元;员工健康证到期后未及时办理提交健康证,每超过一天扣减绩效薪 10 元。6. 附则4.1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招聘处负责解释与修订。4.2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泰和&雅域人力行政部2018 年 6 月 20 日第 4 页 共 4 页版本更新记录:版本号 更新日期 作者 摘要1.00 2018.6.15 周晨怡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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