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原理(黑格尔,1821)授课教师:读原著经典的两种方法:一是逐字逐句逐段注释性地读,这是属于注解式、考据式的“我注六经”;二是掌握其基本内容要旨及逻辑与思想方法,这是属于思想性的“六经注我”。此种方法对于思想和创新更为重要。 黑格尔哲学著作“难读”的原因:黑格尔哲学思想深刻(向人类的思维极限挑战)黑格尔哲学著作的翻译问题(很多概念在我们的话语体系中难以寻觅)研究法哲学原理的主旨:其一,厘清法哲学原理的基本思想内容及其逻辑。其二,以黑格尔为出发点,展开对法哲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理论的探究,尤其是对法权人格、道德、伦理、社会正义等问题的认识。 法哲学原理是一本专门研究人的现实存在及其活动、研究社会和国家生活的著作。黑格尔的全部旨趣在于,直面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直面社会的前途与命运,思考什么是自由的生活,什么是一个正义、和谐的社会,并探索这个自由生活、正义和谐的社会何以可能的问题。正义和谐的社会是自由的社会。首先,这个社会以法权人格为前提。其次,社会成员是具有自由意志精神的道德主体,而不是寡廉鲜耻、俯首听命的臣民、无恶不作的恶棍、奸商、政客。没有自由意志的道德精神,就没有追求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