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供配电系统 照明供配电系统由照明配电箱、照明线路、照明配电保护装置、灯具、开关及插座组成。 照明配电箱。内部主要安装照明配电保护装置,将电流分配到各个照明回路。 照明线路。 将电流输送到灯具、插座等照明用电设备。 照明配电保护装置 照明线路的保护主要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 照明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的一般要求 (1)照明供电电压一般采用220V,若负荷电流超过30A时, 应采用220/380V电源; (2)在触电危险较大的场所,所采用的局部照明,应采用 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 (3)照明系统的每一单相回路,线路长度不宜超过30m,电 流不宜超过16A,灯具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25个。 (大型的建筑物不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4)插座应单独设回路,若插座与的灯具混为一回路时,插 座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照明系统图照明系统图作用:表示建筑物内外照明配电线路的控制关系基本形式:由配电箱系统图表达各配电及保护设备之间的联结照明施工图的组成照明施工图的组成图8.4 配电系统图 第一单元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图8.8 用户配电箱接线方案图 C45N-10/1P表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