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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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实施细则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条例 (浙商大党200535 号)文件要求及浙江工商大学学风特优班申报和评定办法 (2014 年 10 月)通知,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 评估目的旨在加强本院学风、班风建设,激励学生发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推动班级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相互竞赛,以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促进学院优良学风的形成。二、 评估指标主要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设立四项一级评估指标,若干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各一级指标在总评估成绩中的权数分别为:学

2、习风气 40%,素质拓展 40%,组织纪律 10%,文明寝室 10%。三、 组织领导成立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成员包括学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等。其职责是:(1)制定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学工委备案;(2)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3)组织评定“优良学风班” ;(4)负责对“学风特优班”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四、 评估的时间和程序1、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每学期评估一次,一般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的三周内进行。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不列入评估。2、具体的评估工作由各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在公

3、示结束后将评估结果报学工部。3、 “优良学风班”的评比在班级学风建设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其评定条件为:各评估项得分之和列年级前 25%(含) ,且无下列情况之一者:(1)出现严重违法乱纪事件的班级;(2)第四学期参加大学英语国家等级考试的参考率及成绩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班级;(3)第五学期参加计算机二级统考,其及格率低于全校平均及格率的班级。4、 “学风特优班”的推荐申报在“优良学风班”评比的基础上进行,每年向学生处申报一次。(1)申报条件:在评比期内两次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或两次评估得分之和列本院前 10%的班级。(2)评比程序:由符合上述条件的班级自愿申报,由学院推荐报学校评定。五、表彰和奖励(一)优良学风班1、学校对“优良学风班”给予全校表彰。2、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可以推荐 2-4 名校学风建设积极分子,由学校发文表彰。3、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关的奖励措施。(二)学风特优班1、凡被评为“学风特优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2、 “获得校学风特优班称号的班级,每年度可以推荐 6 名校学风建设积极分子,由学校发文表彰。带班辅导员和班主任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3、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关的奖励措施。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201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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