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8 年松江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生房产证、户籍审核实施细则一、房产证、户籍核查的对象:(一)四所街道就读的所有幼儿园、小学毕业生(二)本区各镇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1持有四所街道户籍2本区各镇户籍且持有四所街道房产证二、房产证、户籍核查所需材料:(一)四所街道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1持有四所街道户籍的毕业生所需材料:按房产地址就读: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按动迁地址就读:动迁单位证明和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2持有本区乡镇户籍的毕业生所需材料:按房产地址就读:购房于四所街道区域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
2、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按动迁地址就读:动迁单位证明和购房于四所街道区域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3持有本市外区县户籍的毕业生所需材料:购房于四所街道区域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4持有外省市户籍的毕业生所需材料:购房于四所街道区域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居住证、务工证或单位证明等)5持有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的毕业生所需材料:有关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出入境证明、台办证明等) 、购房于四所街道区域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3、(二)本区各镇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持有四所街道户籍或房产证的毕业生所需材料:回四所街道就读申请表、房产证原件(或购房预售合同和房价总金额的发票原件) 、户口簿注:1房产所有权必须为学生监护人(如房产所有权非学生监护人只能作租房处理)2购房截止期:2008 年 2 月 29 日3户籍迁移截止期:2008 年 2 月 29 日4无房产证的学生需提供有关寄住或租赁证明5持有蓝印户口或人事局批准的人才引进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三、就读居委会确认办法(一)本区四所街道户籍1房产或动迁地址和户籍地址相一致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12房产或动迁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的则
4、以房产为准,确认为:居委会名称+23房产所有权非监护人(须直系亲属) ,确认为:居委会名称+3(二)非本区四所街道户籍1本区各镇户籍且监护人持有房产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42本区各镇户籍但监护人无房产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53本市外区县户籍但监护人持有房产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64本市外区县户籍但监护人无房产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75外省市户籍(含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但监护人持有房产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86外省市户籍(含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但监护人无房产的,确认为:居委会名称+9四、房产证、户籍核查的程序:(一)松江区四所街道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学生填写毕业生信息表
5、 (表一)学校(幼儿园)将毕业生信息输入电脑(用 excel 制作)学校(幼儿园)根据相关材料逐一核查学生信息的正确性将核查后的学生信息于规定时间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力量到各校(园)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各校(园)家长签名确认学校将签名后的学生信息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存档。(二)本区各镇就读的幼儿园、小学毕业生:户籍或房产为四所街道的毕业生填写回四所街道就读申请表 (表二) 、 毕业生信息表 (表一)学校将毕业生信息输入电脑(用 excel 制作)学校根据相关材料逐一核查学生信息的正确性学校(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将学生的相关材料交区教育考试中心核查。五、房产证、户籍核查和家长确认的时间
6、安排:(一)2 月 20 日:布置房产证、户口审核工作(二)2 月 2128 日:各校(园)做好政策宣传、核查工作和制作信息库(三)2 月 29 日:各校(园)毕业生将信息库上报区教考中心(四)3 月 67 日:区教考中心对四所街道各校(园)进行复核(五)3 月 1011 日:各镇校(园)送审回四所街道就读毕业生核查材料(10 日:各镇小学;11 日:各镇幼儿园)(六)3 月 21 日:区教考中心反馈复核结果,各校(园)领取家长签字确认表(七)3 月 2228 日:告知毕业生家长所确认的居委会,并让毕业生家长进行签名确认(八)3 月 28 日:四所街道各校(园)将毕业生家长签名确认表交至教考中心各镇校(园)将回四所街道就读的毕业生家长签字确认表交至教考中心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2008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