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资料-平阳县事业单位考试冲刺真题及答案解析【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习资料-平阳县事业单位考试冲刺真题及答案解析【2013年】1 .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丙()。A:构成共同犯罪B:不构成共同犯罪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D:甲不构成犯罪答案:B。解析: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情况:(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2)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甲具有杀害乙的故意,以欺骗为手段利用丙完成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丙并不知情,因此甲的行为构成刑法中的间接正犯。甲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甲、乙不构成共同犯罪。2 . 义利之辩是我国古代伦理学上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争论的实质是把什么作为判断事物价值的标准。下列话语中主张以利作为判断事物价值的标准的是()。A: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B: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C: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D:己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