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分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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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分细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中南大学职称晋升条件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晋升高级职称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一)本评分细则只适用于晋升高级职称者,只有通过中南大学人事处资格审查者才能参与评分。(二)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院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科研部、教务部、研究生部、 护理部、纪检监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职称晋升工作小组” ,负责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取消申请者当年晋升资格。(四)职称晋升工作小组根

2、据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五)职称晋升工作小组负责公示评分结果。如果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职称晋升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小组将按一定程序复审并回复。(六)评分细则包括四个部分: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临床医疗评分、科学研究评分(含主要论文、著作情况、科研教改、专利情况、成果奖励)、教学 评分。除晋 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外,其他评分指标的计算时间为:任现职以来统计为准。(七)医师系列评分计算公式: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权重 20%临床医疗评分 权重 40%科学研究评分权 重 20%教学评分权重 20%=最后得分。(八)药剂、 护理、技 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分

3、计算公式: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科学研究评分(含主要论文、著作情况、科研教改、专利情况、成果 奖励)= 最后得分)(九)本评分细则解释权归职称晋升领导小组。一、晋职资历及学术兼职评分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得分1 任现职年限 每年 5 分 必须是满一年,不到一年不计分,以职称证书为准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 15 分2 学位与学历硕士(含同等学力) 10 分以学历学位证书为依据3 外语水平 取得相应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 10 分在国(境)外知名院校进修 6-11个月 10 分4 出国经历在国(境)外知名院校进修 1 年及以上者 15 分出国(境)时间为连续,不累加计算5 通过资格审查 次

4、数 每通过一次 5 分 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准(晋升职称的资格审查)全国专业委员会学术兼职 委员 30 分主任委员 30 分副主任委员 25 分常委 20 分6省级专业委员会学术兼职委员 15 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仅限医学会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兼职;所有学术兼职中只计 1 次,可取得分最高者计算。补充说明:对于符合中南大学高级职称晋升相关条件,但因为不符合湘雅三医院职称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补充规定 (即院内补充规定)文件精神而需延迟晋升者,可参与中南大学人事处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可存档作为下一次晋升的依据。二、临床医疗评分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得分完成中南大学规定的临床医疗工作量

5、10 分1 医疗时间 任现职期间急诊工作时间累计 3 个月以上 5 分 仅限医院要求派急诊班的科室取得临床能力考核合格证 30 分优秀 5 分良好 4 分2专科知识和业务水平 科室主任评价一般 3 分医疗行为规范,工作认真负责 20 分医讯表扬 加 0.2分/次 最高不超过 5 分3 医疗质量医讯批评 扣 0.2分/次无医疗差错、事故 15 分发生医疗差错 1 次且赔款1 万 扣 5 分发生医疗差错 2 次或:1 万累计赔款5 万扣 10分发生医疗差错 3 次及以上或:5 万累计赔款10 万 0 分医疗差错和赔款事故以医务部提供数据为依据,无过错赔款不计入作为主要责任人被投诉累计5 次,且均由

6、医院承担了赔偿责任或者给医院造成财产损失、工作人员人身损害影响恶劣0 分累计赔款10 万 0 分4 医疗安全医疗事故 1 次及以上 0 分在符合晋升条件的前提下延迟专业技术职称晋 1 年(以事件发生后申报时间为计算起点)无不良记录 10 分1 次不良记录 扣 5 分5 医德医风(10 分)2 次及以上不良记录 0 分 以纪检监察提供数据为准累计下乡 3 个月 3 分 每增加 1 月 0.2 分,最高不超过5 分连续下乡 1 年及以上 5 分6政府指令性下乡、援边、援外任务(10 分)援边、援外半年及以上 10 分 每延长半年加 1 分7 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任务 参加 1 次 5 分有立功

7、表现并获得政府表彰加0.5 分,无无故拒绝执行任务扣5 分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取得医院或省卫生厅住院医师师资合格证书,并认真完成相关任务 6 分由医务部核实证件原件并提供的相关数据三、 科学研究评分 (一)科学研究项目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得分排名第一 30 分/项排名第二 20 分/项国家重大攻关项目(973,863) ,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排名第三 10 分/项973,863 子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子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子项目排名第一 10 分/项排名第一 20 分/项 重点项目排名第二 10 分/项 重点项目排名第三 5 分/项 重点

8、项目排名第一 10 分/项 一般项目排名第二 5 分/项 一般项目1 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各类计划项目,教育部教改项目排名第三 3 分/项 一般项目排名第一 6 分/项排名第二 4 分/项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级优秀博士论文基金 排名第三 2 分/项排名第一 5 分/项排名第二 4 分/项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重点项目排名第三 3 分/项排名第一 4 分/项排名第二 3 分/项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省科技厅各类计划一般项目、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厅教改项目 排名第三 2 分/项排名第一 5 分/项排名第二 3 分/项除科技部以外的各部委项目:

9、教育部博士点基金排名第三 2 分/项排名第一 5 分/项排名第二 3 分/项国际合作项目 10 万美元及以上排名第三 2 分/项排名第一 4 分/项排名第二 2.5 分/项2 省部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 10 万美元以下排名第三 1.5 分/项排名第一 3 分/项排名第二 2 分/项3 厅级项目卫生厅基金,学校各类项目(含本科生、研究生创新课题指导者)排名第三 1 分/项4 其他厅局级项目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长沙市科技局、发改委等厅局的各类项目排名第一 2 分/项5 院级项目 医院各类教学、科研项目 排名第一 1 分/项 上限为 3 分横向经费、其他基金项目,每 20万人民币记 1 分,上限 1

10、0 分。 排名第一6 其他科研项目 横向经费、其他基金项目,每 20万人民币记 0.5 分,上限 5 分。 排名第二以进校/院科研经费为准;不足 20 万者均以每 20 万横向经费、其他基金项目,每 20万人民币记 0.2 分,上限 2 分。 排名第三 计算(二)成果和奖励(范围限定为医疗、教学、科研)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得分排名第一 50 分/项排名第二 20 分/项排名第三 10 分/项4-12 名 5 分/项国家级特等奖13 名以后 3 分/项排名第一 30 分/项排名第二 10 分/项排名第三 5 分/项4-10 名 3 分/项国家级一等奖,国家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1 名以后

11、 2 分/项排名第一 20 分/项排名第二 8 分/项排名第三 4 分/项4-7 名 2 分/项7 国家级成 果奖励国家级二等奖8 名以后 1 分/项排名第一 20 分/项排名第二 8 分/项排名第三 4 分/项4-6 名 2 分/项省部级特等奖7 名以后 1 分/项排名第一 10 分/项排名第二 5 分/项排名第三 2 分/项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四 1 分/项排名第一 6 分/项排名第二 3 分/项省部级二等奖、省级优秀博士论文(博士硕士论文导师和学生均为第一,副导师排名按第三计。下同) 排名第三 1 分/项排名第一 4 分/项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其他排名 3 分/项排名第一 2 分/项国

12、家专利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其他排名 1 分/项排名第一 3 分/项8 省部级成 果奖励省部级三等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 排名第二 1 分/项学校、厅级一等奖、校级优博论文 排名第一 3 分/项学校、厅级二等奖、校级优硕论文 排名第一 2 分/项学校、厅级三等奖 排名第一 1 分/项9 校、厅级成果奖励各种个人奖 排名第一 3 分/次10 院级成果 奖励 医院一等奖、院级优博优硕论文 排名第一 1 分/项(三)专著、论文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得分第一主编 6 分/本并列主编 5 分/本副主编 4 分/本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参编 1 分/本第一主编 5 分/本并列主编 4 分/本副主

13、编 3 分/本11 专著省级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参编 0.5 分/本论著 3 分+IF因子/篇综述 1.5 分+IF因子/篇SCI,SSCI,EI 期刊其他 1 分/篇MEDLINE、CSCD、CSSCI 核心刊 论著/论文 2 分/篇CSCD、CSSCI 扩展刊 论著/论文 1 分/篇非 SCI 英文期刊、ISTP 收录 论著/论文 2 分/篇并列第一作者和并列通讯作者按相应级别论文分数的 50%计算12 论文其他正规刊号杂志或期刊 第一作者 0.5 分/篇 最高不超过 5 分补充说明:(1)项目(包括子课题)均须以项目批准部门的标书、合同书或其他官方文件为准;(2)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处/部

14、进校/ 院经费证明为准;凡个人之间签署的合同或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均无效。(3)各类奖励、专著以原件为准。(4)所有论文均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以原件或图书馆查询核准的证明(SCI等收录证明)为依据。(5)教育部教学成果为国家级、教育厅教学成果为省级。4、教学评分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说明 得分主编 15 分/部并列主编 12 分/部副主编 10 分/部1 教材 国家级本科生、研究 生规划教材参编 8 分/部主讲教师第一名 12 分/门课主讲教师第二名 10 分/门课主讲教师第三名 8 分/门课主讲教师第 4、5 名 5 分/门课国家级精品课程教师 3 分/门课主讲教师第一名 10 分

15、/门课主讲教师第二名 8 分/门课主讲教师第三名 5 分/门课2 精品课程省/校级精品课程教师 2 分/门课同时是两名课程主讲教师者可以同时计分,以申报材料为准第一名 12 分第二名 8 分第三名 6 分国家级教学团队第 4、5 名 5 分第一名 10 分第二名 6 分3 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第三名 4 分同时是两名课程教学团队者可以同时计分脱产教学时间 6 个月 12 分 时间连续,每增加 1 个月加 0.5 分教学时数(留学生) 全英文理论课 1 分/学时教学时数(本科生、研究生、住培) 理论课(含双语) 0.5 分/学时教学时数(本科生) 见习课 0.1 分/学时4 教学工作 量指导研究生数量 第一导师的学生数 2 分/个以课表排课为计算依据。八年制临床指导老师(college system)2 分/证书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15 分5 教学质量发生教学事故 1 次 0 分在符合晋升条件的前提下延迟专业技术职称晋 1 年(以申报时间为计算起点)补充说明:精品课程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核定为准;教材应出具原件,教学工作量以相应教学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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