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代 理 机 构 :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 购 内 容: 机柜 、 电源列头柜及配套装置 项 目 编 号: JWZB( 2018) Z 204 2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5 谈判须知前附表 . 5 谈判须知正文 . 9 一、总则 . 9 二、谈判文件 . 11 三、响应文件 . 12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 . 15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20 七、其他规定 . 21 第三章 采购合同条款 . 22 一、
2、采购合同条款 . 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4 一、资格性自查表 . 27 二、谈判函 . 28 三、保证金 . 32 四、报价一览表及谈判报价明细表 . 33 五、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材料 . 41 六、货物说明 . 44 七、实施方案 . 50 八、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 52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 53 第一 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 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WZB( 2018) Z-204 三、采 购 人 :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四、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
3、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预算: (人民币) 15.00万元 七、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 机柜、电源列头柜及配套装置 ( 2)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个 日 内 八、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或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九、合格的供应商: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能够 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拟供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4、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谈判文件发售: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购买时间: 2018 年 6月 22日至 2018年 6月 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10:00 至14:00;下午 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 ( 3)购买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 451 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 4号楼 2
5、单元402 号; (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本,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7日 11:30(北京时间)。 4 十一、开标时间: 2018 年 6月 27日 11:30(北京时 间)。 十三、开启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 469 号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 181号 联 系 人: 刘振华 联系电话: 0991-3837167 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276 号 E 阳臻品 15 层 1503 室 联 系
6、人:梅军 安杰 联系电话: 0991-6570871 开户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行 号: 102881001511 帐 号: 3002015109024942731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 1.1 款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章第 1.2 款 采购内容 机柜、电源列头柜及配套装置 第二章第 1.3 款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第二章第 1.4 款 交货地点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 181 号) 第二 章
7、第 1.5 款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 内 第二章第 2.1 款 采购人 名称: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 181 号 联系人: 刘振华 联系电话: 0991-3837167 第二章第 2.2 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276 号 E 阳臻品写字楼 15楼 1503 室 联系人:梅军 安杰 联系电话: 0991-6570871 第二章第 3.1 款 供应商 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 定资格条件: 1)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
8、服务,拟供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第二章第 6.1 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第 6.2( 3)款 对 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无 第二章第 7.1 款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第二章第 8.1 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 不 允许进口产品
9、参加 第二章第 9.1 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 符号的节能产品 符合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 23 期 )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 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 23 期 ) 内非标记 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 21 期 )内的产品: 1、 响应 文件中对 所 供 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 未单独分项
10、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 折扣优惠。 政府采购 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6%-10%的优惠,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增加比例为 6%。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在融资、 保证金 、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二、谈判文件 第二章第 10.3 款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第二章第 11.1 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11、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6 月 27 日 11:3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 15.5 款 预算资金 (人民币) 15.00 万元 第二章第 16.1.4 款 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须证明材料要求能够提供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第 17.1 款 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叁 仟 元整 2、形式:单位账户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 3、递交时间: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4、供应商递交保证金后,可至代理机构处领取保证金收据; 5、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
12、处 行号: 102881001511 账号: 3002015109024942731 第二章第 18.1 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 19.1 款 响应文件 份数 纸质版文 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版文件:一份(必须以 U 盘形式递交,其他形式均不予认可); 1、电子版文件要求包含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电子版表面标记单位名称。电子版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 20.2 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收件人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装内容:响应文件正本 /副本 /电子版 供应商名称:
13、供应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在规定的谈判时间 年 月 日 : 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 22.1 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 469 号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 第二章第 27.1 款 成交候选人数量 3 名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第 32.1 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 、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 36.1 款 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成交价格,收取标准为成交价的 1.5% 谈判会现场供应商须提的证件 1、
14、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 谈判须知正文 一、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内容: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方式 :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4 交货地点 :详见谈判 须知前附表; 1.5 交货期限: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谈判须知前附表 。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
15、3 “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财库 2013189 号 )。 2.4.1 采购信息 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货物中的相关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2.5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
16、题的通知 (财库 2007119 号 )。 2.7 偏离 2.7.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 为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谈判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7.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 或 *”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谈判。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 (即一般条款 )。 2.8 特别说明 2.8.1 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法人所
17、拥有。 2.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 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8.3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 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 谈判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 l)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 2) 谈判文件 规定的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l)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 利害关系 。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18、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产品;在项目地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能力。 4. 费用和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
19、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2 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 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除 谈判须知前附表 中另有规定,本次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 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 3)除 谈判须知前附表 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 现场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