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航空遥感系统新舟 60 遥感飞机任务系统全机电磁兼容地面试验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国 信 招 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国 北京 2018 年 6 月 招标编号: GXTC-18630087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 9 第四章合同格式 . 25 第五章采购需求 . 32 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43 第七章评标标准 . 80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邀请书 受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航空遥感系统新舟 60 遥感飞机任务系统全机电磁兼容地面试验项目 ” (招标编号:GXTC-18630087)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 向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资 金来源 : 国拨资金 。 1.1 本项目资金预算 为 2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投标人报价不允许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其投标无效) 2、 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不分包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 文件中所有的服务 进行投
3、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 期 服务 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航空遥感系统新舟60 遥感飞机任务系统全机电磁兼容地面试验项目 自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之日起 30天内完成 试验大纲 的编写,自启动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 电磁兼容试验 。 甲方指定地点 贰万元人民币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 附件 。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 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 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 投标截止期前被 “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或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3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5、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 5) 须提供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售价及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意 1: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且需特快专递纸质招标文件,须加付 50 元人民币 EMS 费用。 注意 2:若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携带 U 盘或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请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
6、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法人等有效企业信息。 注意 : 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请提供关于购买招标文件和处理报名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并需留存一份复印件)。 ( 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 请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 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 ,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下述完整表格信息以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发至我公司(邮箱: ) 。招标代理公司收到邮件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到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序号 信息名称 信息内容 1 招标编号 2 项目名称 3 单位名称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制造商名称
7、6 法人 7 联系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4 8 联系电话 9 E-mail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6月 1 日起至 2018年 6月 8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 六号楼 国信招标二层。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6月 22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 招 标公 告在 中 国政 府采 购 网( ) 及中 国 采购 与
8、招 标 网( )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9、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
9、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进行打印存档。 10、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 9 号科电大厦 1402 会议室 。 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 9 号科电大
10、厦 1402 会议室 。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5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19 号 联 系 人: 汪振霞 电 话: 010-5888711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邮政编码: 100044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 六 号楼国信招标二层 联 系 人: 李海宇 、 李贵鹏 电 话: 1
11、8310272187、 13161978650 电子邮箱: 、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 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银行及 账号 :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 1100 6066 8018 8000 0517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 日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
12、限公司 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采购人: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19 号 联系人:汪振霞 电话: 010-58887113 1.6 本项目不能转让和分包。 3 资金来源: 国拨资金 。 4.1 本项目资金预算为 200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投标人报价不允许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其投标无效) 6.1 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8.1 招标文件的澄
13、清: 投标人应于 2018年 6月 12 日 上午 10:00 前将澄清要求邮件(同时发电子版)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 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电子信箱: 、 。 9.4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 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本条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 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
14、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系人: 李海宇 、李贵鹏 联系电话: 18310272187、 13161978650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 6 号楼国信招标 。 14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8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汇票、转账支票(
15、仅限于 北京地区 银行开具)或电汇,接受由专业担保机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具体格式见附件11),不接受现金。 如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以支票形式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承诺函,具体格式见附件 12.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1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 16.1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 五 份,电子
16、版本两份(光盘或 U 盘)。 18.1 投标截止期: 2018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20.1 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22 日 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 9 号科电大厦 1402 会议室 。 招 标 服 务 费 31 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招标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载明的 “服务招标”收费 标准下浮 20%计算,根据 2003857 号文向中标人收取。 澄 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 “异议”的形式提出。 投 诉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一周五:( 8: 30 12: 00; 13: 00 17: 00)投诉电话号码: 010-88356027 联系人:夏涓